索引号: 640000/2017-0144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纳入自治区行政权力清单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7-11-06

发文字号: 宁政函〔2017〕132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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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
纳入自治区行政权力清单的批复

宁政函〔2017〕132号

自治区商务厅:

你厅《关于固原市顺鑫汇废旧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申请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事项的请示》(宁商字〔20175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权力事项作为行政许可类职权,纳入自治区商务厅行政权力清单。

二、你厅要加强事前资格认定和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资格准入和日常监管,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监督管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7102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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