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7-0139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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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财经类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 2017-04-05

发文字号: 宁政办函〔2017〕33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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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财经类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函

宁政办函〔2017〕33号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经类审议意见“回头看”安排部署会议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立即对“回头看”活动作出具体安排,积极开展全面梳理,查漏补缺,确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全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经自查梳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共交办财经类审议意见4件,目前均已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2013年民生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2013年民生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提出了5个方面意见和建议,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保障民生工程实施效果。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面向部门和社会广泛征集民生计划,并明确每项实事的牵头部门(单位)、各分管副主席职责;各牵头部门(单位)也制定了相关措施和制度,采取“领导分工负责,处室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全力推进落实。针对一些民生项目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使用、谁受益、谁管养”的原则,严格落实民生项目建后管养主体和责任,全力解决管养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保障了民生项目持久发挥作用。同时,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至少2次听取民生实事落实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自治区审计厅加大对民生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了民生项目资金安全;自治区政府督查室采取明查暗访、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民生计划落到实处。

(二)综合整治老旧小区。2014年起,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都把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列入民生实事,全力改善和提升群众居住环境质量。2014年至2016年,自治区支持各市、县(区)整治改造老旧小区住宅建筑面积2101万平方米,逐步强化物业规范化管理,有效改善了市民居住环境。201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继续将整治改造老旧小区列入民生实事全力推进。同时,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4年制定印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管理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宁政发〔2014 58号),明确了我区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扶持鼓励政策等内容,有力促进了我区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了物业服务行业市场监督管理。

(三)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09年起,自治区人民政府把发展养老服务业列入民生实事,全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近三年来,自治区人民政府通过实施民生计划,新建或改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27所、敬老院25所、老年活动中心25所,新增床位12931张;建设老饭桌420个,有力促进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201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宁夏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5年—2017年)的通知》(宁政办发 ( 2015 ) 72号),全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装备配套、运转高效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四)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将乡镇卫生院建设列入2014年、2015年民生实事强力推进,共培训县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129名,完成118所乡镇卫生院供暖设施改造。同时,自治区人民政府把实现全区农村标准化卫生室全覆盖和为全区132家一般卫生院配齐CR500MAX光机或DR等设备2项任务列入2017年民生实事,全力推进乡镇卫生院建设。

(五)加大市民卡推广和信用工程建设。市民卡推广应用方面。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提出了强化顶层设计、拓展应用卡功能、扩大试点范围等举措,并全力推进审议意见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紧抓“社保云”建设契机,着力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解决城乡群众手中持卡种类繁多、用管不方便等问题,初步建成了社会保障“一卡通”六级业务专网和六位一体的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截至2016底,全区累计制发社保卡643.71万张,持卡人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基本覆盖全区常住户籍人口。信用工程建设方面。201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年—2020年)的通知》(宁政发〔2015 65号),进一步明确了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全力推进各领域社会诚信建设。目前,已建成全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传输、信息共享;全区共征集信用信息1723.5万条,涵盖14万法人和274万自然人;向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企业、自然人信用数据1016.5万余条;“信用宁夏”网站正式上线运行,向社会公示双公示信息9.7万条、企业法人社会统一代码8万条。

二、关于2014年民生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和2015年民生计划执行及2014年民生计划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办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14年民生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2015年民生计划执行及2014年民生计划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办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重点就民生实事的框架体系、征集渠道、资金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反复酝酿、多方调研、多次论证后,于20154月向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专题报告了创新改进民生实事措施,并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全部贯彻落实具体工作之中。

(一)完善框架体系。2016年开始,自治区人民政府针对民生实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部门正常工作重合度较高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民生实事框架体系,突破了原有的10项民生计划框架限制,对部门常规性工作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已有的内容不再列入,进一步突出重点,避免重复,厘清了民生实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部门正常工作的关系。同时,2016年修订出台的《自治区人民政府民生实事办理办法(暂行)》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根据群众所想、所盼、所需,明确了民生实事的重点,主要包括扶贫开发、扶弱助困、创业就业、城乡安居、社会保障、教育惠民、卫生健康、文化促进、支农惠农、安全保障等方面。

(二)拓宽征集渠道。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公告,面向各地各部门、“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广泛征集下一年度备选民生实事,坚持把征集民生实事的过程,当做群众民生诉求的“直通车”,促进政府科学决策的“智囊库”,确保提出的民生实事,件件关系民生、事事体现民意。二是高度重视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自治区政协在民生实事实施中的监督作用,把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作为选取民生实事的主渠道,每年列入民生实事的上年度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原则上不少于当年民生实事总数的30%

(三)强化资金保障。牢固树立民生财政理念,进一步优化调整支出结构,优先安排民生计划资金,打足做实各项预算,确保民生计划资金不留缺口。一是每年民生实事草案形成后,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对民生实事草案中涉及的项目和资金逐项进行认真审查,确保民生实事有具体项目、资金支撑。二是承担民生实事的责任部门在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时,做足做实民生实事资金。自治区财政厅按程序审核后,除政策明确规定由各市、县(区)配套的项目外,其余全额纳入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原则上不再配套,确保各项民生实事配套资金有预算保障。三是自治区鼓励通过以奖代补、贴息、担保、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形式,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资金投入民生实事,形成政府主导、多方融资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四)加强监督考核。按照“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交账”的目标要求,建立民生实事细化台账,明确关键点、时间表、路线图和主体责任,每年都通过宁夏日报等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深入开展监察审计、财政监督、专项督查等多层次的监督活动,实行清单式管理、跟踪式推动、销号式督查,高质量、高标准的推进民生实事。

(五)加大实事宣传。统筹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资源,多形式、多角度、多渠道宣传民生实事办理工作。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民生实事》专栏,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相关部门发布《民生实事白皮书》,每年适时召开民生计划执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全方位宣传民生政策、惠民成效、先进典型等,进一步加深广大群众对民生计划的了解,积极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民生计划实施的良好环境。

另外,在2014年民生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提出“将2014年计划的7万人移民住房建设任务调整为5万人,提交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的2014年民生计划执行情况和2015年民生计划草案报告中说明相关情况”的意见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已在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就相关情况作了报告。

三、关于2016年民生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2016年民生实事完成情况。201612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对19个民生实事牵头部门进行了书面督查,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对确实不能完成的任务,如实分析原因并作出说明。在部门自查基础上,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再次进行梳理核实,已按时完成了2016年民生计划目标任务,民生实事完成情况已提请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并对其中2项指标有关情况向会议作了报告。

(二)2017年民生实事征集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精神和《2017年民生实事征集及草案编制方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从20161020日至1120日,通过下发通知、发布公告、接受来电来信、网络征集等形式,广泛征集2017年民生实事,共征集到417件建议民生实事。对征集到的民生实事,我们按照“群众盼望、普遍受益、财力可行、限期办结”的原则,聚焦扶贫、教育、卫生、环保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民生问题,通过三次征求意见,四轮研究提炼,并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就民生实事涉及项目、资金情况反复进行审查核实,形成了2017年民生实事草案,并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七次会议通过后,自治区人民政府已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民生实事任务分工的通知》(宁政发〔20172号),将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并全力推进落实。

(三)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民生实事征集工作协调联系机制。坚持把民生实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严格落实自治区主席负总责、常务副主席综合协调、分管副主席直接负责、牵头部门主抓、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机制的基础上,明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委、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民生实事协调会议,全面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形成了工作合力。同时,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在2013年制定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民生计划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经外省区考察、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等程序,2016年修订出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民生实事办理办法(暂行)》,建立了民生实事征集协调联系机制,进一步明确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的职责,使民生实事工作程序更加规范、渠道更为明确、资金更有保障,有关情况已于20161229日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民生实事办理办法(暂行)>有关情况的复函》(宁政办函〔201684号)函告了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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