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三个抓手推进河湖整治着力改善水生态环境
发表时间:2019-05-27 17:00:38 来源:海原县政府办公室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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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原县着力整治河湖环境突出问题,加强水资源保护,改善水环境质量,推进水生态修复,全县河(库)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成效显著。

一是以河长制为抓手,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启动实施美丽河湖建设行动,以“清水畅河净源”“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两项行动为主线,积极落实全县生态立县战略部署,有效解决全县河库沟道水域侵占、环境杂乱、水质污染、生态退化、功能衰减等突出问题;全面落实“水十条”行动,严格执行入河排污管控和考核制度,实现清水河水质监测全覆盖,加快推动末端治理走向全过程管控,使水环境污染风险得到全面控制;以清水河综合治理为重点,结合脱贫攻坚和全县“一主三特”产业带建设,到2020年底,完成县级重点河道综合治理任务,实现“沟道干净、河道整洁、水流顺畅、岸边有路、路边有林、田园果香、库区景美”的目标。

二是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抓手,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集中连片,统筹协调。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特色产业发展、村庄整治有机结合起来按照“河沟田林路库坝”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以保护生态、改善环境为目标,大力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重点实施沟坝地维修、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坡改梯等治理水土流失工程。到2020年底,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7平方公里,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07.9平方公里,治理程度达64%,全力打造稳产、高产的基本农田片区,基本实现“雨水不下山、泥土不出沟”的目标。

三是以水行政执法为抓手,强化水环境治理实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开展“费改税”工作,编制全县《水资源管理使用规划》,划定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根据全县地下水量和机井分布,聘请专业机构,重新核实划定全县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严格地下水资源管理。进一步建立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标准统一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河流水库生态监管网络加强对违法开采地下水等行为的巡查打击力度。加大农业灌溉和其他用水情况的核定完善节水型社会建设机制,积极推广城市、农业、农村等节水措施,确保全县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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