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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转移就业助力脱贫攻坚
发表时间:2018-09-11 16:44:00 来源:海原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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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海原县把转移就业作为精准脱贫富民产业,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政策扶持、强化技能培训,不断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步伐,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今年以来,全县实现转移就业8.5万人(贫困劳动力1.73万人),区内转移就业4.37万人,区外4.16万人,创收10.7亿元。 

  一是健全服务体系,夯实工作基础。成立了县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17个乡镇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确定了142个行政村村级就业创业信息联络员,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设立了海原县驻新疆等6个驻外劳务服务中心,重新审核登记劳务经纪人516人,培育劳务中介组织62个,充分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建立了内蒙古包头、青海诺木洪等500人以上劳务基地22个,巩固拓展了劳务基地,夯实了转移就业基础;探索在全县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摸清劳动力资源、培训状况、就业需求等,全方位向农村劳动力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就业指导等就业创业服务,建立完善海原县劳动力资源数据库。 

  二是整合培训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按照“企业订单、培训机构列单、劳动者选单、政府买单”的培训机制,整合全县11个部门培训资源,乡镇负责摸清培训需求并组织人员、培训机构按照培训计划开展培训、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形成了由人社部门牵头,有关部门、乡镇和培训机构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培训机制。围绕汽车驾驶、建筑工程、剪纸刺绣和特色餐饮4大劳务品牌开展技能培训,累计培训5.5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对象2.56万人),2018年目前已培训3681人。 

  三是出台扶持政策,增加务工收入。积极落实劳务中介组织奖励政策,奖励劳务中介组织、劳务经纪人和创业典型42人,激发有组织转移就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向银川滨河如意服装公司输送员工252人,向海原县闽宁纺织工业园输送334人。制定鼓励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奖补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务工收入达1万元奖励1000元,充分调动了他们务工的积极性和就业的稳定性;积极筛选安置农村建档立卡公益性岗位,2018年安置583人;加快推动季节性采摘转移就业,组织输送采摘人员2.0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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