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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发表时间:2017-10-31 09:35:00 来源:青铜峡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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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自治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17158号)精神,我市被列入全国100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为扎实有效推进试点工作,引领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整体上台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市、镇两级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决策、政务公开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全面推进市、镇两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快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 

  二、工作目标 

  依托信息化手段和标准化建设,整合公共服务信息资源,窗口服务、智能终端和网络服务等形式,及时、准确的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核心解决政务惠民“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进青铜峡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政务公开内容梳理标准化。整合基层政务事项的基础信息,将各个部门涉及的群众利益相关服务事项进行信息化的解读和梳理,实现政务信息内容梳理的标准化。 

  (二)政务公开窗口服务标准化。从政务咨询入手,在现有的便民服务大厅各个业务窗口服务的基础上,拓展综合性的统一的政务咨询窗口,并建立政务咨询窗口独特、醒目的服务形象。 

  (三)政务公开公示渠道多元化。结合网络服务、终端服务等信息化手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子系统、政务“两微一端”等平台,多渠道的为群众提供政务公开信息获取方式,让群众及时、准确的获取到政府提供的惠民政策。 

  三、重点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                                                                             

  (一)全面推进政务“五公开” 

  1.“五公开”内容。 

  决策公开:决策前预公开、决策时会议公开、决策后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公开。 

  执行公开: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定期公开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信息。 

  管理公开:公开执行部门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公开行政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等信息。 

  服务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两微一端”等平台,全面统一公开要素齐全、内容一致的行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并及时公开办事过程和结果。 

  结果公开: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的落实结果等信息。 

  2.政务“五公开”落实要求。一是要明确需要公开内容的属性,根据行政机关拟制公文时制定的公开属性,按照市、镇两个层级,分批次、分层级、分权限的公开;二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对全面推进“五公开”要求,明确各领域每个事项的公开内容、责任主体、规定时限、公开方式、公开程度等要素,制定各部门各系统的主动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三是完善对公开内容的审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实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重点公开15个试点领域 

  我市重点围绕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财政预决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就业创业、公共文化服务 15个领域开展试点工作。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根据“五公开”要求,各重点领域的公开内容需具备以下基础内容: 

  1)征地补偿:国家、地方出台的涉及征地补偿的相关政策法规信息;自治区、吴忠市及青铜峡市国土资源部门制定的征地补偿方案信息(如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安置途径等信息);征地补偿结果公示等信息(如征地补偿范围、补偿结果等信息)。 

  2)拆迁安置:与拆迁安置相关的政策文件信息;拆迁许可的公告信息(如城市建设基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及附属物拆迁许可等信息);拆迁补偿及安置结果等信息(如拆迁补偿结果、安置结果等信息)。 

  3)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政策文件信息;保障性住房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审核分配和退出信息(如住房分配对象、配租选房结果、住房退出等信息);保障性住房服务信息(如选房通知公告,轮候信息、常见问题解答等)。 

  4)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相关的政策文件信息;危房改造补助信息(如补助对象、补助资金标准、发放程序等信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信息(如改造目标、完成进度等信息)。 

  5)扶贫救灾:扶贫救灾的政策法规信息;扶贫项目信息(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就业扶贫、生态扶贫等扶贫项目信息);灾害救助服务信息(如救灾安置、救助服务等信息);扶贫救灾资金信息(如扶贫救灾资金发放、监管信息等)。 

  6)市政服务:市政服务相关的政策法规信息;市政服务信息(如供水、供电、燃气服务,停水停电通知,电费缴纳网点、消防安全服务、污水及垃圾处理情况信息等);市政服务监管信息(如市政设施监管、市政设施维护服务信息)。 

  7)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如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等信息);交易主体信息(如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投标人信息、主体信用信息等);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信息(如交易金额汇总、分类统计、交易平台发布信息统计等)。 

  8)义务教育:义务教育相关的政策文件、法律法规信息;义务教育入学报考信息(如入学考试信息、招生方案信息、招生计划信息等);教育机构信息(如教育机构名录、招生考试、教育机构收费、学籍管理等信息)。 

  9)财政预决算:市直各部门、单位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市直各部门、单位三公经费信息;政府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具体公开内容依据标准公开事项目录)。 

  10)环境保护:地方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如水、空气、土地等环境分支类别的质量报告);当地环境防治情况信息(如季节防沙、防洪、防霾、防生物入侵等相关方案或措施);地方环境改善情况信息(如退耕还林还草、退耕还湖等工作进展报告等);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情况信息等(如环境污染检测、征收等信息)。 

  11)食品药品监管: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信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清单、食品药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作监督管理情况信息(如对食品药品问题的抽查、查处等信息);针对可能出现风险的防范举措、工作方针信息等。 

  12)户籍管理:户口管理政策文件信息;户口办理信息(如户口迁移、入户、分户、立户等办理信息);户口管理服务机构信息(如公安局、派出所等户口管理机构信息)。 

  13)涉农补贴:国家、地方出台的相关涉农补贴政策文件信息;涉农补贴资金信息(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粮食补贴、农机补贴资金分配情况、发放标准等信息);涉农补贴监管信息(如补贴资金发放监管、补贴政策落实监管等);涉农补贴结果信息等(如补贴对象公示、补贴发放结果等信息)。 

  14)就业创业:国家、地方相关单位、企业招聘信息;国家、地方鼓励群众创业扶持政策(如办理流程、针对群体、涉及领域、扶持标准、补贴发放途径等信息)。 

  15)公共文化服务:文化服务年度计划;文化场所的建设规划信息(如建设规模、针对群体、涉猎领域、开放方式等信息);各类文化活动的通知。 

  (三)组建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及标准目录审核专班 

  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编办、政务服务中心、网络和信息化办公室分别安排1名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人员组建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及标准目录审核专班,各有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及具体业务人员参与审核工作。 

  (四)梳理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要集合群众办事的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是否收费等基础要素,注重办事流程各项环节的工作流程梳理,以及对办事部门地址等信息的准确定位,让群众不仅看得懂还能找的到部门马上办。 

  1.办事流程可视化。从群众办事的角度出发,为群众提供具体的各个办事节点,以及在每个节点上需要与政府部门对接的各项信息,分类汇总办事流程。 

  2.部门信息可定位。将部门地址与地图坐标相结合,为群众提供精准的地址定位。 

  3.办事指南要素全面、规范。办事指南包括以下信息:事项名称、服务主体、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依据、申请方式、收费标准、所需表格等。 

  (五)梳理内容审核 

  为确保政务信息内容的有效性和政务信息内容发布的合法性,根据事项办理涉及的办事部门层级,逐级确认该层级涉及的办事环节和办事信息,各层级单位对审核无误的信息内容进行盖章确认。 

  (六)统一建设导办台 

  从政务咨询入手,以一体化政务服务为依托,一方面在现有的便民服务大厅各业务窗口服务的基础上,拓展统一的政务咨询导办台,通过对窗口的统一场景、统一标识、统一流程的定制化设计,将部分办理事项申请表、办理指南统一整合到导办台,减轻具体服务窗口压力;同时为导办台搭建一体化政务服务职能终端设备,通过智能终端设备给群众提供即时的办事指南咨询、打印等服务。 

  四、工作步骤及责任分工 

  (一)梳理汇总公开事项清单及负面清单 

  1.围绕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财政预决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就业创业、公共文化服务 15个领域,依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汇总,以条目形式逐项细化分类,明确事项名称、权力类型和责任部门等内容,按照市、镇两个层级,形成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及负面清单。事项梳理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除法律政策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列入负面清单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力求公开事项全面精准、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经自治区、吴忠市对口厅局审核盖章后,统一报至政府办公室。 

  牵头部门、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财政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农牧和科学技术局(扶贫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广电局。 

  配合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裕民街道办事处、农林场 

  完成时限:20171020 

  2.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及标准目录审核专班审核确认后,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汇总,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汇编成册,向社会公布执行。 

  牵头部门、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71030 

  (二)编制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1.根据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及负面清单,对照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逐项逐环节梳理,明确每个事项的公开内容、责任主体、规定时限、公开方式、公开程度等要素,汇总编制15套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时进行动态调整。经自治区、吴忠市对口厅局审核盖章后,统一报至政府办公室。 

  牵头部门、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财政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农牧和科学技术局(扶贫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广电局。 

  配合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裕民街道办事处、农林场。 

  完成时限:20171031 

  2.经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及标准目录审核专班审核确认后,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汇总,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汇编成册,向社会公布执行。 

  牵头部门、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71115 

  (三)加大培训、宣传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1.组织召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会暨政务公开培训班,邀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相关领导,开班授课,进一步提高我市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 

  牵头部门、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71015日前 

  2.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力促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牵头部门、单位:市委宣传部、文化体育广电局 

  完成时限:201710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建设 

  建立完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新闻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引导、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数据开放、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的制度体系,统一汇编成册,并向社会公布。夯实制度支撑,健全制度引导,使公开工作真正实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量化考核、有序深入。 

  牵头部门、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配合部门、单位:编办、政务服务中心、网络和信息化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71230 

  (五)优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调整和理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体制,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加强统筹指导、实时监督,加强与机构编制、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保密、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协作,不断提升指导能力和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切实提高政府办网、管网水平。 

  牵头部门、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网络和信息化办公室 

  配合部门、单位:市委办、编办、青铜峡市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青铜峡分公司、中国联通青铜峡分公司 

  完成时限:2018331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要求,抓紧推进政府网站升级改造和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内容保障等机制,优化栏目和专题设置,强化智能搜索功能,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信息。要按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15个试点领域中的公开专项内容,如预决算公开、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公开等,统一制作公开模板,做到标准、尺度、要求等基本一致。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中涉及的所有内容,要全部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统一、规范展示,同时,要积极做好“网上信箱”“在线访谈”“百姓畅言”等工作,随时掌握社情民意。 

  牵头部门、单位:市网络和信息化办公室 

  配合部门、单位: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财政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农牧和科学技术局(扶贫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广电局。 

  完成时限:2018331 

  (六)加强政务“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建设 

  1.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完善政务“两微一端”平台建设工作,在集中力量做强做优一个主账号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市、镇两级上下联动、整体发声的新媒体矩阵。2017年底,各有关部门、单位政务“两微一端”开办率必须达到100% 

  牵头部门、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网络和信息化办公室 

  配合部门、单位: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扶贫办、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财政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农牧和科学技术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广电局,各镇人民政府、裕民街道办事处、农林场 

  完成时限:20171230 

  2.加快信息发布移动客户端阵地建设,积极入驻新华社、人民网、今日头条等第三方移动客户端、涉农资金监管平台、食品药品监管、教育信息网站等专业性移动客户端,不断拓宽信息发布传播渠道,扩大信息受众面和影响力 

  牵头部门、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配合部门、单位:市委宣传部、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文化体育广电局、网络和信息化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71230 

  (七)发布政府公报 

  1.开编发行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公报,坚持每月更新一期,及时刊登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做到应登尽登,为公众查阅、司法审判等提供有效的标准文本。 

  牵头部门、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71130日并长期坚持 

  2.做好政府公报同步上网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政务“两微一端”等平台提供在线服务,方便公众查阅。 

  牵头部门、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配合部门、单位:网络和信息化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71130日并长期坚持 

  (八)建立健全政府信息查阅室 

  1.预期完成新档案馆的建设投用工作,提前完善档案馆中政府信息查阅室器材配备与资料迁移更新工作,配置完善电子液晶屏、查询机、公告栏、复印打印等设施设备,尽快发挥信息查阅室作用。 

  牵头部门、单位:市档案局 

  完成时限:2018331 

  2.规划调给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室,配置完善电子液晶屏、查询机、公告栏、复印打印等设施设备,设立专门的接待窗口和场所,为人民群众查阅或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落实部门、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8331 

  (九)加强政务公开方式多样化建设 

  1.制发便民惠民网上地图。15个试点领域中的公开专项内容,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户籍办理网点、公租房小区、市政服务布点等信息,统一制作便民惠民网上地图,方便公众快速查询和办事。 

  牵头部门、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扶贫办、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财政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农牧和科学技术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广电局 

  配合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裕民街道办事处、农林场 

  完成时限:20171231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2.开展政府信息定向精准推送与查询服务。15个试点领域中的公开专项内容,如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涉农补贴等点多、面广、覆盖面大的信息数据,进行筛选、分类,综合采用手机短信、公共电子邮箱、电子邮件、纸质账单等方式定向、精准推送;建立健全“12345”政务服务热线;通过政府网站、移动客户端数据库查询等方式,为企业生产经营和群众生活提供服务。 

  牵头部门、单位:市网络和信息化办公室、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扶贫办、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财政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农牧和科学技术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广电局 

  配合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裕民街道办事处、农林场 

  完成时限:20171231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3.开展政府信息“二维码”方式推送。15个试点领域中的公开专项内容,创新发布传播方式,对政府网站设置的重要公开专题或专栏,主动制作转化为“二维码”形式,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公示栏或者其他公共场所公布“二维码”,方便公众“扫码”查阅。 

  牵头部门、单位:市网络和信息化办公室、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扶贫办、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财政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农牧和科学技术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广电局 

  配合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裕民街道办事处、农林场 

  完成时限:20171231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建立“政府开放日”制度 

  1.统一设立市、镇两级“政府开放日”,让群众走进政府,全方位感受政府工作的运转流程。 

  牵头部门、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配合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裕民街道办事处、农林场 

  完成时限:20171231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2.定期开展“电视问政”活动,让政府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与群众代表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切的社会问题。 

  牵头部门、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 

  配合部门、单位:文化体育广电局 

  完成时限:20171231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3.开展“网络问政”活动,加强政民互动,增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与信任。 

  牵头部门、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网络和信息化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71231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一)建立政府新闻发布制度 

  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提升新闻发言人的履职能力,完善新闻发言人工作各项流程,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使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牵头部门、单位:市委宣传部、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71231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二)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选聘7名政务公开评议监督员,定期对我市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监督,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评议监督员举报或者建议频道,及时收集、处理举报和意见建议。 

  牵头部门、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网络和信息化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71231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三)积极创新打造特色和亮点 

  没有列入此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单位及其他工作领域,各部门、单位可以把握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特点,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主动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标准公开目录、创新公开形式等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敢于先行先试,既做好“规定动作”,又做好“创新动作”,重点聚焦人有我新、人新我优,在共性中展示个性、在个性中体现特色、在特色中突出亮点,广泛收集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对于主动作为,敢于先行先试,有特色有亮点的工作,将作为各部门、单位年底政务公开考核评分重点加分事项。 

  落实部门、单位:市直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裕民街道办事处、农林场 

  完成时限:20171231日并长期坚持 

  五、组织机构 

      青铜峡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具体实施,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络和信息化办公室全面参与试点建设工作事宜,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做好相关工作的具体落实。 

  六、定期督查整改 

  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及时建立工作台帐,明确完成时限。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组织政务服务中心、网络和信息化办公室对各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底政务公开考核评分重要参考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是我市承担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调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专门工作人员,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切实按照本细则确定的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同时,认真做好试点期间各类资料的收集、分类、留存等工作,随时迎接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办公厅的督查调研和评估验收。 

  (二)加强经费保障。鉴于各试点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相对起步晚、基础弱,特别是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府政务“两微一端”、政府信息查阅点等公开平台和载体不健全,亟需补齐短板。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对本次试点工作所需经费进行预算,形成预算报告,报市财政局审核,列入我市2018年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核拨到位。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三)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市、镇两级推进试点工作联络员制度,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各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相关联络沟通工作,并务于本细则印发5个工作日内,将主管及分管负责同志和联络员名单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交流,促进相互学习借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及时跟踪督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各部门、单位的经验做法组织交流。 

  (四)加强检查评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建立激励和问责机制,将试点工作纳入2017年度、2018年度政务公开效能考核和第三方评估,加强督促检查,对试点工作力度大、成效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试点工作进展滞后、效果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对试点工作落实不力、拖拉扯皮、敷衍塞责,影响到国务院办公厅评估验收的,及时提请市人民政府进行约谈。试点工作启动后,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尽快建立工作台账,每半月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报送一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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