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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推进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情况
发表时间:2017-12-09 16:30:00 来源:海原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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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48号)精神,将我县确定为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县。按照有关要求,现就我县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工作推进。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在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明确要求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挂牌成立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配备3名工作人员,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同时,要求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监督和管理等工作。及时调整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政府办、编办、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同时,要求全县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政府各部门成立各自的政务公开机构,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已全部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

(二)完善工作程序,规范公开内容。一是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48号)要求,按时上报并印发了《海原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和分解了全县试点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按照自治区确定的目标要求、试点内容和工作进度,认真组织实施。二是修订完善并印发了《海原县政务公开制度(试行)》、《海原县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制度(试行)》、《海原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和《海原县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试行)》等10项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确保我县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是对照13个试点领域涉及的公开事项,依据相关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已编制完成了13个试点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和标准目录,待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执行并报区、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四是积极与自治区电子政务办公室和中卫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接,加快推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工作,目前,已完成网站设计工作,12月下旬将上线运行,并开通运行了海原政务微信和微博,坚持每天发布1期政务信息。五是制定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政务新闻宣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县人民政府政务舆情回应和政务新闻宣传等工作。六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线海原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专栏,集中展示我县试点各项工作。七是已完成了试点县建设预算方案,并上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审定后列入2018年财政预算。

(三)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方式。一是除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外,充分运用报刊、有线电视、微信、微博等载体,拓宽信息发布传播渠道,向社会发布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信息。二是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和各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安装电子显示屏,随时滚动播放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并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政府信息查询机,安排专人负责为群众提供政府公开信息。三是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设立固定的公告栏或宣传栏,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向群众公布扶贫资金、涉农资金、危窑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进退、学生资助等信息,确保公开公正透明。四是依托已在全县各行政村建成的四化一满意服务群众工作平台,及时发布社会治理、精准扶贫、资金监管、信息公开、政务服务等相关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发布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网站升级改版工作急需加快。我县现有政府门户网站栏目与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差距,急需尽快完成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工作,实现政府公开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统一、规范展示。二是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和规范性有待提高。在公开的信息中,以工作动态信息较多,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类信息相对较少,个别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信息目录分类尚不规范。三是与公众互动性还不够强。政务公开宣传力度还需加大,群众对政府事务关注度不高,参与意识不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浏览点击量偏低,各单位在信息公开上与群众互动还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在区、市政务公开办的督查指导下,认真贯彻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务公开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强化督查问责,促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一是尽快完成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要求,全力配合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和政府门户网站设计单位做好政府网站各项建设任务,尽早完成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造工作,确保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二是不断规范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根据政务公开目录规范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县13个试点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抓好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财政预决算、涉农补贴、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户籍管理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争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工作经验。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邀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领导和专家来我县培训授课,进一步加大对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和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工作责任感。四是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制作试点专题视频短片,设立大型户外宣传牌,利用沿街公交站牌宣传箱,交通干道刷写墙体标语、悬挂标语以及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扩大政务公开知晓率、参与率,营造浓厚的试点工作氛围。五是加大政务公开督查力度。实行一周一更新,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监测,半年一督查,一年一考评制度,落实督促检查、考评等各项工作推进机制,提高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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