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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推进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情况
发表时间:2017-12-08 17:51:00 来源:中卫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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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48号)、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报送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宁政公开办〔2017〕14号)精神,选取海原县列入国务院办公厅组织的“全国100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中卫市严格按照国务院、自治区政务公开有关决策部署,有序督促指导海原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现就督促指导海原县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指导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抓健全工作机构。严格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48号)的文件要求,针对海原县政务公开“无机构、无人员”的状况,多次督促海原县尽快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配强配齐工作人员。目前,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已挂牌成立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并配备3名工作人员,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及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监督和管理等工作,实行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了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部门有专人承办的组织机构,实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抓完善政策体系。按照国务院、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通过制定印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海原县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海原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的批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2017年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卫政办发〔2017〕188号)等文件,对海原县围绕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财政预决算、涉农补贴、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户籍管理13个领域开展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海原县试点工作的配合指导,开展“五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的公开方式,形成县、乡两级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切实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政府效能。
抓强化制度建设。通过制定印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中卫市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试行)》意见的函,指导海原县修订完善《海原县政务公开制度(试行)》《海原县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制度(试行)》《海原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海原县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试行)》等10项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力争试点工作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
    抓优化平台建设。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区市县政府网站统一迁入集约化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宁政办明电发〔2017〕67号)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多次主动对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协调尽快将中卫地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项目提上议事日程,经多方协调,中卫地区一期项目已于9月底正式启动建设,历经3个多月,市政府门户与海原县政府门户网站已完成网站前台设计、新旧网站数据迁移工作,网站域名备案变更工作已提交电信公司待审核,正在进行的网站前台编码工作已接近尾声,即将进入网站测试与试运行阶段,市政府办公室正在积极协调加快海原县政府网站上线进度,争取年底前上线运行。新版海原县政府门户网站重点凸显政务公开功能,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渠道和政民互动功能,最大限度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为海原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硬件条件。
    抓扩大宣传力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链接自治区开设的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专题,同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开设海原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专题,力求通过市级门户网站高访问量让广大群众知晓政务公开的目的、意义、工作任务等,积极关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营造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评议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我市注重新兴媒体融入政务公开,通过“中卫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海原县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扩大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举措
    虽然我市督促指导海原县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宣传效果不明显。群众对海原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关注度不高,参与意识淡薄;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应用不够深入。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按照国务院、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定期督促检查,继续加大对海原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工作,及时了解进展情况,适时提出指导意见,推进海原县试点工作有序进行。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专栏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积极营造深化海原县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快网站上线进度,积极协调海原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上线运行,争取年底前上线运行。同时,指导海原县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适应新形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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