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全国15个省(市、区)的100个县级政府为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我区共有5个县级政府获得批准,平罗县位列其中。
此次国务院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是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的具体举措,主要围绕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涉农补贴、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等方面展开工作。此次试点时间为期一年,2018年底将总结各试点单位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为在全国全面推行奠定基础。
主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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