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2021年——第23期)
发表时间:2022-01-04 14:42:06 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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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12月4日至2022年1月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共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举报投诉案件31批共1217件,现将第二十三批35件转办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值班电话:0951—5696300,邮政信箱: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第A047号邮政专用信箱。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三批 2022年1月4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NX202112250022

银川市贺兰县海亮国际社区5号地西北拐角有两个院子,一个堆积预制板,另一个院子堆积废弃建筑材料,扬尘污染。

贺兰县

大气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贺兰县海亮国际社区5号地西北拐角有两个院子,其中北边院子属于宁夏天源达房地产有限公司,用于存放建筑材料及工具。南边院子为建设海亮社区时临时搭建项目部,用于存放建筑材料及工具,有少量垃圾,现场有扬尘产生。

属实

2021年12月27日贺兰县住建局对天源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该公司立即整改,已将北侧院内所有建筑材料及工具整理归类,摆放整齐,裸露空地覆盖防尘网洒水封冻。南侧院内建筑材料由责任人清运,垃圾清运至垃圾中转站,目前已整改完毕。

已办结

2

D2NX202112250023

银川市金凤区莲湖花园八区旁边有一条二排臭水渠,很多垃圾在渠内,水体黑绿色。

金凤区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莲湖花园八区旁边沟道为银川市第二排水沟,临近中海工地生活区工棚一侧沟边环境存在卫生脏乱、大量枯草的现象。因该段沟道在建设金凤十幼时被临时修建的通道截断,造成此区域水体不流动,颜色混浊,透明度不高,但水体无臭味。该段沟道已被银川市水务局纳入治理计划,实施银川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第二排水沟上段芦草洼泄水闸至唐徕渠工程,目前工程经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复,招投标工作已完成,计划于2022年3月开工建设。

部分属实

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牵头落实整改,一是组织人员对莲湖花园八区旁沟道两侧枯草及白色垃圾进行清理。二是进一步加强沟道日常巡查清理及常效管控力度,持续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

已办结

3

D2NX202112250021

银川市金凤区景湖万家小区因物业公司欠中铁水务水费,所以中铁水务将绿化用水井拆除,导致小区树木枯死,尘土飞扬。

金凤区

生态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景湖万家小区2014年建成投入使用,共安装绿化水表28块,其中有13块绿化水表产生的水费正常缴纳,绿化用水可以正常使用;另有15块绿化水表自小区交付使用后未缴纳过水费,2018年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将欠缴的15块绿化表井水阀关闭,并未将水井拆除。现物业公司改用水车浇灌方式进行绿化供水,不存在拆除水井、树木枯死情况。

不属实

已办结

4

D2NX202112250017

隆德县华泰建材有限公司于2016年被隆德县政府招商引资,投资近四千万,2017年被县政府一刀切关停至今,导致设备已经报废,该公司2018年起诉隆德县政府,固原中院和高院判隆德县政府行政违法,现要求隆德县政府对该公司停产至今所造成的损失予以赔付。

隆德县

其他污染

经查,2015年10月13日,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因股权转让纠纷,对华泰建材有限公司的土地予以查封,于2016年3月9日,对该公司所有财产进行查封;2017年7月13日,针对该公司无证开采,原隆德县国土资源局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隆德县政府2017年12月26日印发了《隆德县渝河流域粘土砖厂关闭取缔实施方案》,2018年1月19日发布了《关于依法关闭取缔渝河流域粘土砖厂的通告》,将华泰建材有限公司列入关停名单。关于相关赔偿问题,2018年,华泰建材有限公司以隆德县人民政府违反行政协议为由,向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但被驳回诉讼。该公司不服判决结果,先后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上诉、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均被驳回。2019年6月,华泰建材有限公司以隆德县关闭取缔通告违法向西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政赔偿,法院驳回了其诉讼请求。该公司不服判决结果,先后向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均被驳回。2021年向固原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经审查决定不支持监督申请。

不属实

已办结

5

D2NX202112250015

中卫市中宁县喊叫水乡高岭村红星机砖厂2018年督察时按照要求予以拆除,但未恢复原貌,现改为养殖场。

中宁县

其他污染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该机砖厂建于2008年,2019年由中宁县自然资源局依法拆除,由企业清除了建筑垃圾,并于2020年种植树木,恢复了地貌。喊叫水乡健业牛羊养殖场位于原红星机砖厂东南侧20米处,不是原砖厂用地。该养殖场于2020年7月由喊叫水乡批准建设,占地34.43亩(天然牧草地)。现场核查时,该养殖场相关手续齐全。

不属实

已办结

6

D2NX202112250018

银川市金凤区领世湖城南区住户反映,正源南街和长城路路口东侧拐角有陆路港等三家汽车修理厂,夜间焚烧垃圾,白天噪声和烤漆味扰民,住户无法开窗。

金凤区

大气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内容部分属实。正源南街和长城路路口东侧拐角有3家汽修厂,分别为鑫业通汽修、陆港汽修和大众汽车维修保养,3家汽修厂均建有喷漆房,检查时未发现室外喷漆和焚烧垃圾现象,进行修车作业时产生少量机械碰撞噪声。紧邻汽修厂北侧有3户自建房,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现场检查时发现住户使用劣质燃煤取暖,影响周边空气质量。

部分属实

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联合银川市生态环境局金凤分局、金凤区综合执法局提出并落实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开展污染防治宣传,督促3户自建房住户使用清洁煤,禁止使用劣质煤。二是对3家汽修厂加强日常监管,严格禁止户外露天喷漆作业,一经发现违规喷漆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三是要求3家汽修厂在修车作业时避开居民休息时段,在产生噪声修车环节关闭门窗,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切实减少噪声扰民。

已办结

7

D2NX202112250014

中卫工业园区内的紫光化工厂区外东南侧,王某某父子偷挖铁矿,形成多个大坑。

沙坡头区

生态

王某某和王某为沙坡头区镇罗镇河沟村4队村民,王某系王某某儿子。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现场有两个历史形成的采挖点。2021年10月26日晚,中卫市自然资源局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王某租用挖机等机械,在中卫工业园区宁夏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责任公司东南侧采挖铁矿渣。经调查,王某从10月26日晚上开始在上述两个采挖点中的一个采挖点采挖铁矿渣,装满2辆车后准备运走,被中卫市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发现并制止。王某采挖铁矿渣属非法开采行为。

属实

2021年10月28日,中卫市自然资源局依法对王某涉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调查。

阶段性办结

8

X2NX202112250008

盐池县大水坑采油区一些私企为了利益最大化,在采油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私自扩大井场范围(最大扩大十几倍),脱离原有坐标钻新井(最多一个井场打七八口井)。在钻井过程中频繁压裂、注酸软化地层(每次作业注酸几十方)。一些不出油的废井改造成排污井(隐藏在坑内然后用楼板封顶)。因多年超量开采,现开采一吨原油,得抽出二十到三十立方液体,这些液体和废酸通过排污井注入地下或挖几个渗坑渗入地下(红井子村拓展井就存在以上问题)。

盐池县

2021年12月26日,盐池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问题中的“私企”开发的油井为盐池县地产油井。经查,大水坑镇区域内共有地产油井83口。一是群众反映“私自扩大井场范围(最大扩大十几倍)”问题部分属实。经测量华宏5井、6井共用井场实际测量用地面积15亩,超出征地面积6.8亩,存在私自扩大井场范围的问题,其余井场用地面积与征地面积相符。二是群众反映“脱离原有坐标钻新井(最多一个井场打七八口井)”问题不属实。经核实,2008年盐池县人民政府接手地产油井管理以来,再未审批过新的地产油井,油区范围内未发现非法开采油井,油区井场内未发现脱离原有坐标的新增油井。三是群众反映“在钻井过程中频繁压裂、注酸软化地层(每次作业注酸几十方)”问题不属实。2008年后,盐池县无审批和新增地产油井,不存在打井钻井问题。但油井在维修过程中有压裂、注酸情况,符合国家油气开采行业标准,不存在违法违规作业情况。四是群众反映“一些不出油的废井改造成排污井(隐藏在坑内然后用楼板封顶)”问题不属实。经调阅长盐公司相关管理资料,正常生产的地产油井均有与第三方企业签订的污水处置协议和污水处置台账。经对井场周边进行现场排查,未发现隐藏于地下的废弃排污井。五是群众反映“因多年超量开采,现开采一吨原油,得抽出二十到三十立方液体,这些液体和废酸通过排污井注入地下或挖几个渗坑渗入地下(红井子村拓展井就存在以上问题)”问题不属实。根据《盐池县地产油井标准化井实施细则》,各井场均须设有防渗防漏措施的三池两槽(污油池、污水池、储存池;污水、雨水导流槽)。经现场核查,各地产油井井场均按要求建设了“三池两槽”,并在污油池上加盖彩钢板。采出石油经油水分离后,污水通过导流槽进入污水池,定期交由第三方拉运处理。

部分属实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盐池县自然资源局对华宏5井、6井共用井场实际用地面积超出征地面积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已办结

9

D2NX202112250013

吴忠市同心县兴隆乡新生村益泰矿业、圣雅戈建材对山体挖掘,盗采,破坏生态环境。

同心县

生态

2021年12月26日,同心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此件与第十一批D2NX202112130029号转办件重复,群众反映同心县益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圣雅戈(宁夏)建材有限公司均位于同心县兴隆乡新生村十一社。核查时,同心县益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停产,圣雅戈(宁夏)建材有限公司未参与采矿活动,石膏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已停工。经调查,2021年5月19日,同心县开展矿山违法违规检查整治时,同心县益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擅自超越《采矿许可证》划定的采矿范围采挖石膏资源,存在越界开采违法行为,同心县自然资源局现场依法责令其停工,对加工区机械设备及电箱进行查封,并于当日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对越界采挖区域采取削坡处理、黄土覆盖等措施进行修复治理,目前已修复完成。自下达《停产整改通知书》后,该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部分属实

同心县自然资源局已于2021年9月30日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同心县益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阶段性办结

10

X2NX202112250007

太阳城F区附近天豹驾校整天尘土飞扬。

贺兰县

大气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经查,太阳城F区附近无天豹驾校,实为长通达驾校训练场。该驾校现场部分裸露地面存在扬尘情况。

基本属实

一是贺兰县交通局组织长通达驾校立即开展了环境卫生整治,对裸露土地铺设防尘网,进行防尘处理。二是贺兰县交通局组织长通达驾校对场地堆土进行清理。三是长通达驾校按交通局要求落实长效整治措施,安排人员对场地定期进行清理。目前已完成

已办结

11

D2NX202112250020

银川市金凤区中海城小区东侧有条臭水沟,臭味扰民,漂浮着大量生活垃圾。

金凤区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中海城小区旁边沟道为银川市第二排水沟,临近中海工地生活区工棚一侧沟边环境存在卫生脏乱、大量枯草,水体上漂浮少量生活垃圾的现象。因该段沟道在建设金凤十幼时被临时修建的通道截断,造成此区域水体不流动,颜色混浊,透明度不高,水体无明显臭味。

部分属实

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牵头落实整改,一是组织人员对中海城小区旁沟道两侧枯草及白色垃圾进行清理。二是进一步加强沟道日常巡查清理及常效管控力度,持续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

已办结

12

X2NX202112250006

青铜峡工业园区嘉宝片区一些包装印刷企业经常无序随意排放异味大、刺鼻难闻的气体。

青铜峡市

大气

2021年12月26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青铜峡工业园区嘉宝片区(区块三)现有各类包装印刷企业15家,其中,纸制品包装印刷企业8家,正常生产企业6家、停产企业2家;塑料制品及包装印刷企业7家,均正常生产。15家企业已全部取得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其中12家企业已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3家企业正在组织验收。经现场核查,15家包装印刷企业均按照环评要求安装环保设施并运行,有3家企业存在异味问题,经检测及调阅历史检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达标排放。其中:中盐宁夏金科达印务有限公司正常生产,车间内及厂区北侧活性炭吸附设施附近均有异味,经委托吴忠市科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在金科达公司厂界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4个点位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1,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2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20的要求;宁夏森源印务公司正常生产,车间内有异味,经调阅该公司2021年10月19日检测报告,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宁夏海源包装公司正常生产,熔融拉丝工序有塑料熔融气味,经委托吴忠市科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在该公司厂界开展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0,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2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青铜峡市督促金科达、森源印务等包装印刷企业于2022年1月4日前制定“一企一策”整改提升方案,2022年6月底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阶段性办结

13

X2NX202112250004

整个牛首山一些区域大面积采石采砂,牛首山石料厂存在乱炸(炸药爆破采石)乱挖很严重的现象和非法采石采砂行为,破坏自然环境和植被(侯余公路以南,原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收费所以南,东干渠以南)。

青铜峡市

生态

2021年12月27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区域为庙梁沟区域,共设置6个采矿权,其中5个采矿权已到期停产。经调取比对2011-2020年该区域卫星影像图,该区域地形地貌发生轻微变化,现场核查该区域存在大量历史遗留矿坑,存在植被被破坏现象。经调阅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档案,青铜峡市致盛建材有限公司、青铜峡市青镇河东片石场、青铜峡市吕光弟石料销售有限公司、青铜峡市矿产资源开发公司4家矿场曾存在越界开采行为,5人曾发生过无证开采矿产资源情况,均已立案查处。根据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该区域批设采矿许可资料,该区域现有采砂场、采石场均有合法手续,庙梁沟以南区域采石场存在采用炸药爆破采石情况,经过公安机关合法审批。2021年11月,银川都市圈城乡东线供水工程庙梁沟段实施过程中,对占用该区域内的矿坑进行了利用,修建了蓄水池,用于区域周边居民饮水及城市工业用水。

部分属实

一是针对庙梁沟遗留众多废弃矿山,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编制了《宁夏青铜峡市牛首山庙梁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组织开展庙梁沟区域生态修复。二是责成宁夏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银川都市圈城乡东线供水工程庙梁沟段周边区域生态进行修复。

阶段性办结

14

D2NX202112250019

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南街宝湖锦苑东门口停车场夜间车辆鸣笛,噪声扰民。

金凤区

噪声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宝湖锦园小区东门口两侧停车场为小区物业公司设立的正规停车场,有专人管理。经走访物业公司相关人员了解,12月25日凌晨2点一名业主在等候进入小区东北门地库时,因前方车辆等待保安开地桩阻挡了其前行,长时间鸣笛催促,造成噪声扰民,属偶然突然事件。

基本属实

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在小区停车场出口处设置“禁止鸣笛”标志提醒业主。二是在小区单元门口张贴《致居民群众的一封信》,告知广大业主晚上休息时段禁止鸣笛。

已办结

15

X2NX202112250005

青铜峡市大坝乡高渠村村民反映,立马路以北,西干渠以西,大坝电厂以南,沿山公路以东区域(污水厂对面),长年有一些不法人员乱采乱挖,大面积遭到了严重破坏。

青铜峡市

生态

2021年12月27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区域内共有四家采矿企业,分别为青铜峡市蒙龙砂业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煜达工贸有限公司、青铜峡市宏峰采砂厂、青铜峡市丰达贸易有限公司。一是群众反映“大面积遭到了严重破坏”问题不属实。经核查,群众反映区域的废弃矿坑(包兰铁路西侧)已完成生态修复,青铜峡市蒙龙砂业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煜达工贸有限公司均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要求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青铜峡市丰达贸易有限公司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已进行了生态恢复治理。二是群众反映“长年有一些不法人员乱采滥挖”问题属实。经调取比对2011-2020年举报区域的卫星影像图,2016-2020年该区域地形地貌发生了变化,其中,部分区域为有效期内采矿企业进行的正常开采行为所致,个别区域为历史遗留下乱采滥挖矿产资源所致。经查阅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台账,2016-2020年,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对在该区域发现的4起个人乱采滥挖违法行为,均已立案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已全部履行到位。2021年9月22日,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对青铜峡市宏峰采砂厂在青铜峡火车站架子梁矿区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实施行政处罚。

部分属实

青铜峡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矿产资源领域问题整治行动,对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已办结

16

X2NX202112250001

大武口区帝景家园居民反映,物业公司为缩减开支,小区绿植大多旱死,沙土裸露,沙尘飞扬,乌烟瘴气。

大武口区

大气

经现场调查核实,帝景家园小区物业管理由石嘴山市新境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2020年、2021年,该公司用于支付帝景家园小区公共绿化水费分别为1.25万元、1.41万元;2021年用于购买补植金叶榆、马莲等苗木、草籽及化肥等共计花费7.7万元,不存在缩减开支情况。帝景家园小区绿化长势基本完好,因部分区域种植的是马莲、月季等草本植物,为须根保暖,石嘴山市新境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11月初对地表以上部分进行了割除、浇水封冻处理;但小区15号楼北侧、23#楼南侧等局部区域的绿化植被由于自然死亡及人为停车破坏,出现局部绿化带土地裸露现象。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2021年12月26日,大武口区综合执法局向石嘴山市新境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下发了《关于整改落实第二轮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事项的通知》(石大综执物管督字〔2021〕31号),要求其立即组织人员对小区内树叶、枯草进行清理,洒水冻土,并对小区大面积裸露土地覆盖绿网,防止扬尘污染。截至12月27日,树叶杂草等垃圾已清理完毕,并对裸露绿化带洒水冰冻覆盖绿网。计划于2022年春季完成死亡及破坏植被的补植工作。

已办结

17

D2NX202112250012

吴忠市青铜峡市汉坝街塞外香食品有限公司东侧,路过车主反映此处烟雾、灰尘大。

青铜峡市

大气

2021年12月21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了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此件与第十八批D2NX202112200051号转办件群众反映问题内容相同。经核查,2021年8月,青铜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林绿化大队将城区林木修剪下来的树枝、枯草临时堆放在该地块,约4500立方米(长50米、宽45米、高约2米)。青铜峡市住建局于12月24日按照无害化处理要求对堆放树枝、枯草进行粉碎,粉碎后的树枝、枯草拉运到内蒙古乌海市发电厂进行资源化再利用。经现场核实,树枝、枯草粉碎过程中产生一定灰尘,未进行有效洒水降尘。

基本属实

一、针对群众反映问题,青铜峡市已于2021年12月27日对该区域全面清理完毕,裸露地面已全部洒水并遮盖了防尘网。二、青铜峡市住建局对该宗土地按照土地用途恢复成绿地,对城市区内修剪的树枝及时清运。

已办结

18

D2NX202112250007

石嘴山市惠农区龙达驾校对面大东公司后院盗取砂石形成大坑,坑中露天堆放固体废物。破碎设备产生噪声扰民行为。

惠农区

土壤

该转办件为二次投诉件。经实地调查,投诉人反映的大东公司后院大坑实为厂区原遗留洗煤循环水池,厂区内共堆存约5000吨钢渣,其中大东公司于2021年10月在原厂区北侧半封闭式料棚内和半封闭式料棚西侧分别堆存约1000吨、1500吨钢渣,厂区原遗留洗煤循环水池内堆存的约1500吨钢渣和原大东公司白灰窑西侧出料口堆存的约1000吨钢渣系郝某拉运堆存,存在露天堆放固废情况。郝某于2020年11月租赁大东公司后院场地从事钢渣加工,该加工点设有2台鄂破机、3条皮带、2台华筛、1台球磨机、2台漏斗,2021年9月停止加工,并将以上设备拆解完毕,现已不具备加工条件,存有破碎设备产生噪声情况。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大东公司在厂区北侧半封闭式料棚内堆存约1000吨钢渣和半封闭式料棚西侧堆存约1500吨钢渣,及郝某在原遗留洗煤循环水池内堆存约1500吨钢渣、在原大东公司白灰窑西侧出料口堆存约1000吨钢渣行为。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惠农分局于2021年12月25日向大东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石惠环责改字〔2021〕178号),12月26日责令大东公司于2022年1月3日前将堆存钢渣清理完毕,郝某于2022年1月3日前拆除所有生产设备,并将堆存的钢渣全部清理完毕。

阶段性办结

19

D2NX202112250006

固原市隆德县联财镇张楼村,在渝河河道边以压排水管的名义盗取河沙,回填建筑垃圾,破坏树木。

隆德县

生态

一、关于“在渝河河道边以压排水管的名义盗取河沙,回填建筑垃圾”的问题,经查,隆德县渝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项目库坝及供水管网连通工程(高坪至联财管网连通工程)于2020年3月25日开工建设,2020年10月22日完工。工程在现场监理的监督下,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清运管沟开挖的角砾,换填土方,不存在盗取河沙及回填建筑垃圾行为。反映问题不属实。二、关于“破坏树木”的问题,经查,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地形限制,管沟开挖必须穿越林带。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临时占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书》和隆德县水务局《隆德县渝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项目库坝及供水管网连通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要求,对工程穿越林地损毁的苗木进行了补植补栽,并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和林地恢复验收。

不属实

已办结

20

D2NX202112250004

固原市原州区头营镇徐河村2队村民反映,自家老房子被强拆,土堆和建筑垃圾堆积无人清理。

原州区

土壤

经查,2021年6月,原州区头营镇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对影响村容村貌的“三土”(土坯房、土院落、土围墙)进行拆除,对“三堆”(粪堆、柴堆、土堆)进行清理。投诉反映的住户现常住市区自有商品房,被拆除的院落及房屋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全部为土院墙、土坯房和土窑,因长期无人居住,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村容村貌。头营镇徐河村于2021年10月9日组织对该户的土院墙、土坯房和土窑进行了拆除,期间因该住户在思想上有一定抵触,对建筑垃圾清理工作不积极配合,致使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

属实

一是原州区头营镇主要负责人于12月26日与该住户进行了政策解释,该住户表示理解,并愿意配合清理建筑垃圾。12月27日,头营镇组织人员对建筑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二是头营镇政府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对辖区内的“三土”拆除和“三堆”清理工作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确保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增效提质。

已办结

21

D2NX202112250003

中卫市沙坡头区紫云星都外星人酒吧夜店噪声扰民。

沙坡头区

噪声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转办件中紫云星都外星人酒吧实为“中卫市超级外星人酒吧”,位于沙坡头区鼓楼东街紫云新都商业广场。2021年12月27日9:30—22:00,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对距离该酒吧最近的10户居民进行了走访调查,其中6户居民反映该酒吧凌晨2点左右有噪声产生且影响休息,有4户居民反映偶尔可以听到但不影响休息。2021年12月27日00:00—1:00,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最靠近该酒吧公寓楼的居民住户设置2个点位进行噪声检测。经检测,1号点位(阳台)检测结果为49.2分贝,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边界外声功能区2类(夜间)限值要求(50分贝);2号点位(卧室)检测结果为37.9分贝,不符合“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等效声级)”噪声敏感建筑物声环境所处2类功能区A类房间(夜间)限值要求(35分贝)。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对该酒吧下达了整改要求,经过整改后,2021年12月29日00:00—1:00,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最靠近该酒吧公寓楼的居民住户的3个点位再次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属实

一是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责令该酒吧在楼顶排烟换气口处安装隔音房,同时对8个音响全部加装防震垫。二是要求该酒吧在晚上12:00以后降低音响设备低频音律,减小音量,2021年12月30日,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对前期走访住户进行了回访,10家住户对整改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22

D2NX202112250002

吴忠市利通区古城镇华二村4队,张某明家在基本农田建了养猪场,夏天臭气熏天,异味扰民。

利通区

大气

2021年12月26日,利通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一是群众反映“吴忠市利通区古城镇华二村4队,张某民家在基本农田建了养猪场”问题不属实。经查,2013年,张某民在自家1.66亩自留地中发展生猪养殖,经调取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相关数据,张某民生猪养殖场所的土地性质为耕地,未占用基本农田。2014年,该地块由耕地调整为设施农业用地。2015年6月16日,张某民注册成立“吴忠市利通区新旺养殖专业合作社”,在原址从事生猪养殖,土地性质为设施农业用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电发〔2019〕39号)中“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生猪养殖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20〕110号)的要求,张某民生猪养殖场所用地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土地性质为设施农业用地,不存在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的问题。二是群众反映“夏天臭气熏天,异味扰民”问题属实。经现场核查,养殖场所圈棚内有明显臭味,主要为生猪粪污未及时清理,导致臭味明显。

部分属实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2021年12月26日,利通区农业农村局向张某民发放生物除臭剂,要求张某民清理完养殖场所堆存粪便后,对养殖场所全面喷洒,降低臭味。古城镇人民政府对张某民进行了批评教育,张某民已于12月26日完成了养殖场所堆存粪便清理、整治院落环境卫生。

已办结

23

D2NX202112250005

固原市原州区开城镇彭庄村中庄水库附近近百户居民房屋被征迁,拆迁后的建筑垃圾就地掩埋。

原州区

土壤

经查,中庄水库上游生态保护项目彭庄村征迁工作2015年开始,2020年5月完成。拆除过程产生的垃圾由工程队拉运至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不存在就地掩埋建筑垃圾行为。反映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已办结

24

D2NX202112250001

银川市灵武市东山坡铁路边陆港物流运输煤炭,露天作业,造成粉尘污染。

灵武市

大气

经核实,投诉问题基本属实。灵武市陆港铁路货运有限公司煤炭运输场地采用防尘隔离网进行防尘,露天作业时确实存在粉尘污染问题。

基本属实

银川高新区管委会督促灵武市陆港铁路货运有限公司落实以下整改措施,一是装卸前对焦炭、煤炭及站台进行洒水降尘。二是装车中用雾炮对作业面喷雾降尘。三是装车后及时清扫站台并洒水。四是每日对道路清扫洒水降尘三遍以上,并对裸露地面洒水降尘。五是对临时露天堆放的物料及时采用防尘网覆盖,确保扬尘治理措施常态化落实。

已办结

25

D2NX202112250009

银川市兴庆区和平新村6号楼4单元102室旁边的天然气锅炉增压泵和管道噪声扰民,住户无法入住,至今未解决。

兴庆区

噪声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投诉反映地点为国能宁夏供热有限公司和平新村末级站换热站。12月27日,兴庆区文化街街道办事处委托宁夏绿源实业有限公司对和平新村6号4单元102室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昼间噪声符合标准,夜间噪声不符合标准,现场查看时,投诉人家中确有微弱低频噪声。

属实

兴庆区文化街街道办事处、银川市供热燃气服务中心、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兴庆分局要求国能宁夏供热有限公司对增压泵安装隔音罩、对部分墙面铺设隔音棉,对管道支撑墙体增加橡胶软垫。12月29日,经现场检查,措施已安装到位。12月30日,文化街街道办事处对该换热站进行二次噪声检测,夜间噪声仍不符合标准。街道要求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预计2022年9月30日前整改完毕。

阶段性办结

26

D2NX202112250030

宁东管委会恒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每到夜晚就组织员工接消防水管将工业废水抽出(抽出具体地点在烷基化车间的蓄水池)向城市管网排放,严重污染环境,要求处理。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通过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基本属实。该公司在烷基化装置东北角自行建设了一个4.5立方米的蒸汽冷凝水收集池,曾将蒸汽冷凝水收集池中的存水通过软管引流至厂区市政管网观察井进行排放。现场对蒸汽冷凝水收集池存水进行采样,检测结果PH值8.98、化学需氧量62毫克/升、氨氮3.84毫克/升、总氮11.1毫克/升、挥发酚0.0177毫克/升、溶解性总固体710毫克/升,水质未超过园区市政管网纳管标准。

基本属实

宁东管委会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2月21日对该公司违反排污许可证排放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责令改正。

已办结

27

X2NX202112250011

中宁县长安铝制品有限公司,实际控股人是施某某。公司主要做危险废物铝灰和大修渣储存。中宁县长安铝制品有限公司,根本没有能力处置废铝灰和大修渣,只是储存堆放,然后卖掉,废铝灰去向不明。公司堆放储存点一处在长安公司斜对面,暨109线路边的磅秤库房内和腾龙保温厂的库房内; 另一处在中宁县古城子至大战场的109线和环城东路109线的交叉处,紧靠马路的南边,靠同心渠的东边。

中宁县

土壤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一、关于“中宁县长安铝制品有限公司,根本没有能力处置废铝灰和大修渣,只是储存堆放,然后卖掉,废铝灰去向不明。”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29日,于2020年4月1日取得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20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中包含铝灰和大修渣。该公司现有1条3万吨/年铝灰处置生产线,1条2万吨/年大修渣处置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及验收手续齐全。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提供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同意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函及铝灰、大修渣的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和台账,并按要求在宁夏固体危险废物动态监管信息系统中进行了申报。经无害化处理后的铝酸钙生料销往内蒙古日盛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宣和镇胜金水泥有限公司。根据企业提供的属性鉴定报告显示,无害化处理后的铝酸钙生料为一般工业固废。二、关于“公司堆放储存点:1.在长安公司斜对面,暨109线路边的磅秤库房内和腾龙保温厂的库房内。2.在中宁县古城子至大战场的109线的交叉处,紧靠马路的南边,靠同心渠的东边”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一是关于“在长安公司斜对面,暨109线路边的磅秤库房内”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该公司在宁夏金旺衡器有限公司院内租用仓库1个,用于堆放无害化处理后的废渣,现有库存2253吨。二是关于“堆放在腾龙保温厂的库房内”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现场核查时,腾龙保温材料厂共有仓库3个,堆放着保温板,未发现铝灰、大修渣和无害化处理后的废渣。三是关于“在中宁县古城子至大战场的109线的交叉处,紧靠马路的南边,靠同心渠的东边”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该公司在古城子至大战场109线交叉处临时租用2个库房,用于堆放无害化处理后的废渣。现场核查时,1个库房空置,另1个库房中现有库存1533吨。

部分属实

督促中宁县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强化固废和危废规范化管理。同时,加大对该公司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工业固废等环境违法行为。

已办结

28

D2NX202112250029

1.投诉人12月7日向督察组反映过宁东镇马跑泉村3队铁路北边的垃圾问题,这两天相关人员只是将此处乡村道路两边的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粉煤灰)、建筑垃圾就地掩埋后用土覆盖。2.宁东镇灵州电厂南边、整新路路边的土矮子用绿漆喷涂,以规避卫星观测。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土壤

经过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一、2021年12月14日,宁东镇在清理马跑泉村3队建筑垃圾和煤渣过程中,施工人员为减少工作量对部分地方采取了覆土掩埋方式处理,宁东镇当天发现后,立即责令施工人员将掩埋的建筑垃圾和煤渣挖出,分类运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综合固废渣场。12月26日再次收到转办件后,经实地巡查核查未再发现覆土掩埋情况。二、反馈地点属历史遗留的废弃取土点。2021年8月,为做好大气污染扬尘防治,宁东镇采用抑尘剂替代塑料防尘网进行抑尘,反映的“绿漆”实际为喷洒的绿色抑尘剂。

不属实

已办结

29

D2NX202112250028

1.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烽火墩村村民反映:牛首山经济工业园区内有数十家工业企业(岩鑫金属冶炼、金牛化工、不知名建材化工制造、不知名金属铸造、王国旗生物科技、不知名再生资源利用、不知名垃圾处理等企业),常年排放酸臭味的有害气体。2.王国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疑似用槽罐车拉运污水到农业渠附近的沟滩倾倒。

利通区

大气

2021年12月26日,吴忠金积工业园区、吴忠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经查,群众反映牛首山经济工业园区为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牛首山产业区,位于吴忠市利通区南部,目前入驻企业30家,群众反映扁担沟镇辖区内分布企业19家。一是群众反映“牛首山经济工业园区内有数十家工业企业(岩鑫金属冶炼、金牛化工、不知名建材化工制造、不知名金属铸造、王国旗生物科技、不知名再生资源利用、不知名垃圾处理等企业),常年排放酸臭味的有害气体”问题不属实。经查,该区域19家企业环评审批手续齐全,建设了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且设施运行正常。12月27日,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单位对牛首山产业区随机抽取7个点位现场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均小于10,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453-93)标准。根据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日常监测、企业自行监测报告和园区现场抽样检测结果,该19家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二是群众反映“王国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疑似用槽罐车拉运污水到农业渠附近的沟滩倾倒”问题部分属实。12月27日,在对王国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公司使用一辆无牌照罐车拉运废水,在厂界外东南角五米处一土坑(约27m×13.5m)倾倒,经询问罐车司机,倾倒的废水为蛋白胨生产线循环冷却水。经吴忠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土坑内倾倒废水及蛋白胨循环冷却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pH、总磷、色度、石油类、动植物油监测结果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化学需氧量、氨氮监测结果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相应标准限值。同时利用无人机对该公司周边5公里区域进行巡查,未发现农田、沟渠内有废水倾倒痕迹。

部分属实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对吴忠市王国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倾倒污水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倾倒污水的违法行为,将污水统一拉运至金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并建立台账,或尽快投资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集污管网。

阶段性办结

30

D2NX202112250027

吴忠市青铜峡市青铜峡新材料基地里有多家药剂厂,夜间酸臭味扰民。

青铜峡市

大气

经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自2021年12月5日第一次接到转办件后,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12月6日,青铜峡工业园区制定《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区块一异味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聘请环保管家对区块一重点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12月17日向东吴农化等9家重点化工企业反馈其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现场管理等排查需要整改的问题,督促企业针对反馈问题制定“一企一策”整改方案。12月18日,青铜峡工业园区管委会、青铜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深入火车站周边铝厂社区271户居民开展入户调查,向居民发放《致青铜峡工业园区周边居民朋友的一封信》,大力宣传园区近年来在企业异味治理方面采取的措施,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切实关注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措施。12月25日9家企业编制完成“一企一策”整改方案,正在开展专家评审并同步开展治理工作。

基本属实

一是青铜峡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吴忠市生态环境青铜峡分局督促指导利源工贸等9家化工企业,严格按照“一企一策”整治提升方案,全面开展异味气体治理工作,确保于2022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治。二是2022年1月底前组织编制青铜峡工业园区废气治理方案,制定园区层面废气治理对策和落实措施,提升园区废气治理水平,坚决杜绝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

阶段性办结

31

X2NX202112250010

1.银川市贺兰县泰益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排放恶臭气体,给周围居民生活造成困扰。2.该企业一直使用自备井,违规抽取地下水用于生产。

贺兰县

大气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一、自2019年2月至2021年11月企业自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针对废气检测19次均达标。2020年7月至今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针对该企业废气检测38次,仅在2021年11月23日检测结果显示超标0.1倍(臭气浓度22毫克/立方米,标准限值为≤20毫克/立方米)。12月15日至19日,针对本次群众信访举报反映问题,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3次,检测报告显示厂界和厂内无组织废气浓度均低于排放标准。经调阅企业2020年至2021年度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报告,偶有跑冒滴漏情况,厂区内部分区域可能因跑冒滴漏现象产生异味。二、泰益欣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取得自治区水利厅取水许可决定书(宁水审发〔2021〕103号),2021年7月15日取得取水许可证,编号为B640122G2021-0007,水源类型为地下水,取水类型为自备水源,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年取水量715.49万立方米,取水日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自治区水利厅于2021年7月29日下达《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用水计划的通知》,下达2021年3、4季度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取水量369万立方米。该公司已办理取水许可证,并取得相关用水审批,属合法取水,并非违规取用。

部分属实

一是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已督促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排专人对异味问题进行检测排查,强化发酵车间异味喷淋设施管理,对厂区内发酵系统、提炼系统、合成系统和环保系统四个区域进行24小时不间断排查工作,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坚决杜绝废气“跑、冒、滴、漏”现象。二是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要求该公司继续加强异味治理措施,定期开展设备维护保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长效性开展跑冒滴漏问题检查,定期开展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按计划开展自行监测,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同时,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派驻工作专班进驻该企业,指导企业开展异味扰民等环保问题整改。

阶段性办结

32

D2NX202112250026

中卫市通湖草原路段与内蒙交界处有一家内蒙古新亚化工厂,生产过程中MVR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使用、形同虚设,该企业在大综合车间打了深水井(上面有钢板覆盖)铺设暗管向厂区南侧围墙外的腾格里沙漠偷排废水。沙坡头区域内村民鱼池曾因此受到污染。该公司给予排放废水的负责人(姓谢)15万元封口费。

沙坡头区

一、关于“中卫市通湖草原路段与内蒙交界处有一家内蒙古新亚化工厂,生产过程中MVR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使用、形同虚设,该企业在大综合车间打了深水井(上面有钢板覆盖)铺设暗管向厂区南侧围墙外的腾格里沙漠偷排废水。该公司给与排放废水的负责人(姓谢)15万元的封口费”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2021年12月27日,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向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送达了《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单第二十三批23号转办件协办函》,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2月28日向中卫市生态环境局给予了复函。内蒙古新亚化工有限公司共建有3套MVR污水处理设施,出口均安装流量计。通过调取历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数据显示,该公司自建成投运以来,3套MVR设施均正常运行,处理出水流量台账记录清晰。2016年11月,该公司重新报批《4000吨磺化吐氏酸、4000吨直接染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3月建成该车间,车间整体为钢框架结构。该公司厂区南侧围墙外50米处为腾格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建用地,该地块建有围墙并有专人管理,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腾格里生态环境分局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区域有废水偷排痕迹。根据《内蒙古新亚化工有限公司28200吨/年精细化工技改项目环评报告书》,该公司地下水径流方向为自东向西,沙坡头区位于新亚化工东南侧,属于地下水流上游区域。2021年12月23日,腾格里生态环境分局对新亚化工上游区域1眼和下游区域2眼地下水井进行监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通过调取该公司2010年至今企业人员信息,谢姓员工共计4人,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均已离职。同时,腾格里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公司染料车间相关负责人和随机抽查的16名员工进行问询,均表示未发现该公司私接暗管排放污水,也未在综合车间设置深水井向地下灌注污水的情况。二、关于“沙坡头区域内村民鱼池曾因此受到污染”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2021年12月26日,通过走访调查,3家鱼池除赵某某鱼池2016年6月25日因天气高温原因、鱼群缺氧出现死亡现象外,其他2家鱼池从未出现鱼异常死亡的情况,3家业主均表示鱼池从未受到过水体污染。2021年12月27日,对腾格里工业园区周边陈某某等3家鱼池进行现场调查,未发现鱼池污染问题。

不属实

已办结

33

X2NX202112250009

1.反映同心县下马关镇郑儿庄村石崾沟(西梁)高标准农田水土流失严重,土地有荒漠化趋势的问题。2.至今11年过去,坡改梯项目长期荒废,水土流失严重、荒漠化,生态环境遭受重大破坏,村民利益严重受损。3.曾经向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信箱投诉,吴忠市12345受理后,同心县和下马关镇只愿意承认土地荒漠的事实,却不愿落实主体责任,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4.诉求:给村民荒废11年的土地进行经济补偿,尽快恢复荒废耕地的功能。

同心县

土壤

2021年12月26日,同心县组织再次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石腰沟社常驻人口74户,共有4625.21亩(均为旱耕地),其中二社西梁区域有梯田2850亩,涉及撂荒地26户560亩。经调查,2021年9月10日,同心县收到吴忠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反映“2011年春季,我村在没有征得村民意见和同意的情况下,村委班子强行对部分承包土地进行平田整地,土地至今无一个村民耕种,村民利益受损,未得到任何补偿,平田整地后,未作防洪措施,致使2016年10多户遭受水灾,至今有部分村民未得到妥善处理”的问题,诉求人未向同心县反映下马关镇郑儿庄村土地荒漠化的问题,同心县及下马关镇政府也未就土地荒漠化问题进行答复。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彻底解决此信访问题,下马关镇政府于2021年12月18日会同郑儿庄村两委,组织撂荒土地涉及的28名(二社25名,三社3名)村民召开了会议,决定由下马关镇人民政府协调农业农村局按照村民意愿因地制宜实施好下马关镇郑儿庄村(一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并本着尊重历史、认定事实的原则处置好撂荒土地问题。28名村民均同意商议处置结果,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

部分属实

同心县将加快推进下马关镇郑儿庄村(一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平整农田,增施有机肥,力争在2022年5月底前完成,交付到户进行种植。

阶段性办结

34

D2NX202112250025

平罗县太沙工业园区宝马化工双高项目,无环评、安评、能评手续,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正常生产,生产过程中有臭味。

平罗县

大气

经调查核实:一、投诉人反映的宁夏宝马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三二支沟与山水大道交叉桥头南侧。该公司31500KVA密闭电石炉节能技改项目于2013年12月20日经平罗县工业和商务局批准备案(宁平工业和商务备案〔2013〕70号),于2019年11月投产,技改前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值为180000吨标准煤,技改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值为49198吨标准煤,属于减量置换,2020年实际生产电石产量29253吨,能耗当量值为33682吨标准煤,因此不属于“两高”项目。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二、该公司31500KVA密闭电石炉节能技改项目于2020年4月13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宁石)WH安许证字〔2020〕000271),但未办理环评、节能审查手续。2021年8月23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针对宁夏宝马化工集团有限公司31500KVA密闭电石炉节能技改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违法行为处以22万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目前该企业环评报告书正在编制中。2021年8月,平罗县工信局针对宝马化工集团有限公司31500KVA密闭电石炉节能技改项目未办理能评手续问题,责令其停产并办理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入冬以来,为保障企业冬季供暖和职工稳定,经平罗县工信局允许,该企业于11月22日起恢复低负荷运行。该公司现已委托第三方编制了《宁夏宝马化工集团有限公司31500KVA密闭电石炉节能改造项目能源利用现状评价报告》,并经专家评审,待上报区、市节能审查部门审查。投诉人反映的无环评、能评手续属实,无安评手续不属实。三、该企业电石生产沿用电热法工艺,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两种无臭味气体。通过调查问卷形式对宁夏宝马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侧多处餐馆商户及东侧宁夏参进宁宇达冶金有限公司职工发放了调查问卷6份,6份调查问卷均反应宝马化工电石项目在日常生产中并无臭味产生。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由平罗县环保、工信等部门对该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指导、督促企业在2022年5月底之前完成环评、能评手续办理。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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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NX202112250024

中卫市沙坡头区滨河镇宇丰苑小区门口两边狄家食府、宁夏舌尖上的名小吃等一排营业房排烟筒向小区院内排放油烟,直接排向住户过往主通道和阴面的窗户,二楼窗子被油烟熏黑,小区居民向当地政府反映过很多次,始终找不到合理的解决方案,一直未解决。

沙坡头区

大气

一、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区滨河镇宇丰苑小区门口两边狄家食府、宁夏舌尖上的名小吃等一排营业房排烟筒向小区院内排放油烟,直接排向住户过往主通道和阴面的窗户”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对宇丰苑小区门口两侧的6家餐饮店进行走访,餐饮店排烟筒安装在宇丰苑小区内,油烟经净化装置处理后排向户外住户过往的道路。二、关于“二楼窗子被油烟熏黑,小区居民向当地政府反映过很多次,始终找不到合理的解决方案,一直未解决”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2021年12月27日,经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现场调查核实,未发现“二楼窗子被油烟熏黑”现象。自去年以来,沙坡头区滨河镇会同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开展了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治理行动,针对该小区居民反映的问题责令6家餐饮店进行了整改,并实施了“煤改气”项目,在厨房内安装油烟罩、油烟分离器,在排气管口安装消声器、油烟净化器,并将餐饮店排气管移到距离住户阴面窗户2米外位置。2021年12月18日和12月28日,经第三方检测公司对6家餐饮店排放的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部分属实

责令餐饮店在排气管口前安装挡板,确保净化后的烟气不直接排向住户过往通道和阴面窗户。同时,对外露的排烟管采取隔音板包裹等措施,进一步减少噪声污染。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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