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2021年——第15期)
发表时间:2021-12-27 15:12:02 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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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共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举报投诉案件23批共939件,现将第十五批51件转办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值班电话:0951—5696300,邮政信箱: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第A047号邮政专用信箱。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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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NX202112170048

银川市兴庆区西桥南巷水云轩小区楼下有一排麻将室(三笑茶楼、万三茶楼、巨鼎茶楼等多家茶楼)打麻将噪声扰民。同时楼下道路单行线,汽车鸣笛扰民。

兴庆区

噪声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一)兴庆区西桥南巷水云轩小区沿街4号楼、5号楼、6号楼楼下共有茶楼麻将室18家,经走访周边居民,确实存在打麻将噪声扰民现象。(二)投诉反映道路为西桥南巷,该路段为东西方向单行线,因道路狭窄,偶有行驶车辆因前方堵车鸣笛,确有鸣笛噪声扰民现象。

属实

一是针对“打麻将噪声扰民”问题,兴庆区富宁街街道办事处督促18家茶楼麻将室逐一签订了《茶楼麻将室自律经营承诺书》,明确经营时间为早8时——晚10时,制作温馨提示张贴在店内醒目位置,提醒客人请勿大声喧哗,每晚10时后,街道组织工作人员对茶楼麻将室进行检查。12月18日晚,富宁街街道办事处委托宁夏绿源实业有限公司对水云轩小区4-6号楼的噪声点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二是针对“楼下道路单行线,汽车鸣笛扰民”问题,兴庆区交巡警一大队已在西桥南巷设置了禁止鸣笛标识,严禁过往车辆鸣笛扰民,安排交巡警每日三次巡逻执法,避免出现鸣笛扰民现象。

已办结

2

D2NX202112170049

银川市兴庆区安和园住户反映楼下的派多格宠物店狗毛从排风扇排出,半夜狗叫噪声扰民,给狗洗澡的气味难闻。

兴庆区

大气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一)派多格宠物店已封闭排风口,投诉反映的“狗毛从排风扇排出”问题不属实。(一)经走访附近居民,确实偶有半夜狗叫扰民现象,投诉反映的“半夜狗叫噪声扰民”问题属实。(三)因狗洗澡后临时寄放在宠物店,确实存在异味,投诉反映的“给狗洗澡的气味难闻”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按照《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为犬类服务的诊疗、美容、寄养、训练等机构不得从事犬类养殖、销售活动”要求,兴庆区综合执法局、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兴庆分局、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要求派多格宠物店负责人一是晚上关店后将狗带离,不允许无人看管寄放于店内。二是洗澡完毕及时通知狗主人带回,加强室内清扫消杀频次,保持环境洁净。

已办结

3

D2NX202112170053

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丰祥家园东侧有一片散乱污小作坊和收废品的,环境差,平时有烧电线、用烟煤取暖的情况,味道特别呛人。

金凤区

大气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丰登镇丰祥家园东侧为联丰村5队原养殖区,自2018年禁养以来,原养殖户将房屋多数租赁给外省来宁人员,现有废品收购39户,院内废品大多散乱堆放,环境较差,未发现散乱污小作坊。检查发现19户使用烟煤取暖,3户院内堆放电线,未发现燃烧电线现象,但可以闻到较轻的烟煤味。

部分属实

一是清理散乱堆放废品,丰登镇负责,联合金凤区综合执法局劝导废品收购户于12月29日前完成废品清理、垃圾清运,集体约谈出租户及承租户,引导住户整治院内环境卫生。二是整治烟煤取暖行为,丰登镇负责、督促19户烟煤取暖户自行清理烟煤,改用符合标准的燃煤,引导住户通过清洁煤或电暖气等设备取暖。三是丰登镇责令从事废旧电线回收的商户签订《拒绝焚烧污染物承诺书》,并加大巡查力度。

阶段性办结

4

D2NX202112170040

石嘴山市平罗县山水名居小区德惠食府8月份开业至今噪声扰民。

平罗县

噪声

经查,平罗县德惠食府位于山水名居小区西侧,东侧有该小区37号、39号2栋居民住宅楼。该食府营业执照和食品安全经营许可证手续齐全(统一信用代码92640221MA76BCOG97),后厨设置灶头4个、油烟收集处理设施一套,3楼楼顶设置新风系统风机2台,2楼和3楼东侧墙壁附着新风管道,均采用隔音棉包裹。石嘴山市平罗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于2021年12月18日昼间、12月21日夜间,对37号楼、39号楼和居民住户3个监测点机械噪声(风机)进行昼间噪声监测,噪声监测值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一是平罗县执法人员对周围住户进行了走访解释,告知周围居民该食府油烟收集管道和风机均采用隔音棉包裹,噪声监测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限值。二是执法人员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督促经营业主定期对油烟收集处理设施进行清洗维护,避免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已办结

5

D2NX202112170038

吴忠市利通区紫御府小区33号楼3单元住户反映,该楼2单元3楼东户住户擅自改变烟道,对着3单元住户直排,厨房油烟扰民。

利通区

大气

2021年12月18日,利通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经现场检查和询问业主,2018年10月,紫御府小区33号楼2单元3楼东户业主在装修过程中,私自改变烟道方向,导致应由公共烟道排放的油烟正对3单元住户排放,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属实

一是紫御府33号楼2单元3楼东户业主已于2021年12月18日将私自改造的烟道出口接回公共烟道排放位置,同时将私自改造的部位恢复原状。经回访投诉人对整改结果表示满意。二是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对宏远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加强监管,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已办结

6

D2NX202112170052

银川市永宁县望洪镇南方新村王庭福家养了4头猪,臭味扰民。

永宁县

大气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永宁县望洪镇南方新村王某某在院内自建养殖棚一座,占地约60平方米,有生猪4头、小猪43头,为家庭院落式养殖,养殖产生的粪便主要采取堆放处理方式,拉运不及时产生臭气污染。

属实

永宁县望洪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整改,立即对养殖产生的粪污进行全面清理。下一阶段,将生猪转移至适宜养殖的区域,计划2022年3月30日前完成。

阶段性办结

7

D2NX202112170036

银川市灵武市东塔镇镇河塔农贸市场卫生环境差。

灵武市

土壤

经核实,该问题属实。每逢一、四、七为灵武市镇河塔农贸市场集市交易日,存在货架摆放不整齐,地面零散垃圾、树叶清扫不及时的问题。非集市交易日市场关闭,不存在卫生环境差的问题。

属实

灵武市东塔镇政府已督促农贸市场管理方清扫市场内零散垃圾、树叶等,将货架摆放整齐,同时及时对市场南北两侧杨树林带中落叶进行了清理。

已办结

8

D2NX202112170035

吴忠市同心县宁夏宏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收集转运危废的企业,将证件报停后还在继续经营,涉嫌非法经营。

同心县

土壤

2021年12月18日,同心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宁夏宏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同心县丁塘镇杨家河湾村,经营范围为废矿物油的收集、贮存。核查时,该公司正常运营,现场建有1处200平方米的厂房,厂房内配套建设有50立方米储油罐、10立方米事故油池、卸油池、卸油台各一处,储油罐内存有9.87吨废机油。经查,2018年8月,该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同年10月取得了环评批复(同环发〔2018〕242号)后,在丁塘镇杨家河湾村建设了厂房,2018年12月8日,通过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并进行了备案,2020年7月22日,该公司办理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为TXWFX(2020)001号,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900-214-08),核准经营规模1000吨/年,有效期限2020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1日。2021年10月15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委托宁夏华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为合格,并报自治区、吴忠市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该公司属合法经营。

不属实

下一步,同心县将进一步加大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和利用处置工作监督管理,开展全过程、常态化检查,严肃查处涉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引导企业规范合法经营。

已办结

9

D2NX202112170051

吴忠市青铜峡市星河尚城小区7、9、10号楼上有野鸽子筑的窝,鸽子毛、粪污遍地,污染环境。

青铜峡市

其他污染

2021年12月18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一是群众反映“吴忠市青铜峡市星河尚城小区7、9、10号楼上有野鸽子筑的窝”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核查,星河尚城小区14幢住宅楼均未发现野鸽子窝,也不存在住户私自养殖鸽子行为。二是群众反映“鸽子毛、粪污遍地,污染环境”问题属实。经现场核查,星河尚城小区未发现鸽子毛,个别楼顶有零星鸽子粪污。韵欣苑社区今年在常态化环境卫生治理过程中发现星河尚城小区楼上有少量野鸽子飞行短暂停留的情况,飞过时鸽子毛、粪污零星散落到楼顶等部位,影响楼顶环境卫生,物业公司对楼上短暂停留的野鸽子驱赶过2次,清理卫生2次。

部分属实

青铜峡市陈袁滩镇星河尚城小区物业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组织人员对小区楼顶野鸽子的零星粪污进行了清理,并对小区生活垃圾和杂物进行了一次大扫除、大清理。下一步,青铜峡市陈袁滩镇要求韵欣苑社区加大网格巡查力度,对零星散落鸽子等飞鸟的毛、粪污等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营造干净整洁的小区居住环境。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发挥全域网格积分超市作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积极积极性。

已办结

10

D2NX202112170037

银川市永宁县时代音乐主题餐吧油烟扰民,药材公司库房有十几台排气扇,噪声扰民。时代广场夜市存在夏天随地大小便问题,夜间噪声扰民。

永宁县

大气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一)“时代音乐主题餐吧”名称实为“时代主题音乐餐吧”,该餐饮店位于永宁县商业广场内,店内后厨安装了油烟净化器,油烟排烟口伸出外墙(商业广场北侧后巷),该店油烟净化器已老化,不能有效处理产生的油烟。(二)药材公司库房位于永宁县商业广场后巷的北侧,库房南墙面有空调外挂机15台,实际使用有3台,其余12台长期停用,现场检查时空调运行声音较大。(三)商业广场露天夜市仅每年夏季营业,目前冬季处于停业状态,夏季夜市营业时间长,人员流动大,存在随地小便及噪声扰民现象。

属实

由永宁县综合执法局组织开展整改工作。一是责令时代主题音乐餐吧更换新的油烟净化设备,及时对油烟收集处理装置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清洗。二是将药材公司库房实际使用3台空调外挂机由库房南墙面调整至库房院内。三是要求商业广场管理方加强广场夜市的管理运营,清扫广场卫生,开放公共卫生间,做好文明劝导。

已办结

11

D2NX202112170050

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西庄村的生活污水均在六排沟内排放,导致沟内水质黑臭。

沙坡头区

“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西庄村”实为永康镇徐庄村,第六排水沟全长14公里,流经徐庄村段1.6公里。(一)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西庄村的生活污水均在六排沟内排放”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沙坡头区徐庄村生活污水排放管网于2010年建成,农户产生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入6条农沟后汇入第六排水沟。(二)关于“导致沟内水质黑臭”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第六排水沟整体水体清澈,无异味,第三方检测公司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关要求,逐月对第六排水沟沟尾部进行水质检测,水质监测结果为地表水Ⅱ类,符合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一是由永康镇组织对第六排水沟及沿线农沟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清理,对农沟淤积污泥进行清淤。二是统筹谋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计划沿第六排水沟铺设生活污水管道,将沿线生活污水统一收集至宣和镇第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做到控源截污,切实杜绝生活污水进入第六排水沟。

阶段性办结

12

D2NX202112170030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街交警队家属院1号楼楼顶建筑垃圾无人清理,2号楼楼后的建筑垃圾无人清理。

原州区

土壤

经查,固原市原州区人民街交警队家属院共有两栋楼48户,常住43户,属老旧小区,无物业服务,日常保洁由小区居民雇佣门卫承担。1号楼顶残留约1吨建筑装修垃圾,系2015年小区外墙维修时残留施工垃圾;2号楼后堆放有废旧轮胎和少量零散砖块。

属实

一是原州区南关街道办已于12月19日组织对1号楼顶残留垃圾和2号楼后废旧轮胎及零散砖块进行了清理。
二是由街道办负责,对无物业服务小区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底数,具备物业进驻条件的积极联系物业公司进驻接管,不具备进驻条件的由社区网格员加强巡查管控,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已办结

13

D2NX202112170046

银川市金凤区阳光美林小区南大门西侧(绿化带后面)一排废品收购站卫生环境脏乱差,旱厕夏天臭味扰民。

金凤区

大气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金凤区阳光美林小区南大门西侧有一处平房,租户7户,其中有1户门口堆放废旧物品,7户居民共用一座旱厕,由于清掏不及时,夏天存在臭味扰民现象。

属实

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整改,一是要求租户立即清理废旧物品,对院内及房屋周边环境卫生彻底清扫整治。二是要求房东对旱厕定期清掏、喷洒除臭剂,经走访周边20户居民,均对整改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14

D2NX202112170041

石嘴山市平罗县城关镇:1.汇融新天地商业体破坏绿植,渣土堆积,裸露地面,扬尘污染。2.汇融公园一号小区7号楼与9号楼之间3台40T燃煤锅炉噪声和粉尘污染。3.平罗县太沙工业园区、石嘴山工业园区大量工业企业夜间偷排现象严重。化工企业污水排入平罗县高庄乡威镇村头石路南侧(长城公墓对面)排水沟,造成沟内水质差。

平罗县

大气

(一)经调查核实:平罗县汇融新天地是平罗县旧城改造项目,总占地300亩,规划为居民安置小区、商业综合体、休闲广场3个部分。目前,居民安置小区和商业综合体已建设完成,原绿化区域根据布局调整已进行了移植和补植,投诉人反映破坏绿植不属实。休闲广场于2021年9月完成房屋征收拆迁,现堆存土方为绿化换填用土,县住建局虽然对休闲广场堆土和裸露地进行了防尘苫盖,但存在地面整治不平整、苫盖不规范、没有实施全封闭管理等问题,存在一定的扬尘污染情况。投诉人反映扬尘污染问题属实。(二)平罗县汇融公园壹号小区7号单元楼与9号单元楼之间,建有地下二层换热站1处2间(距离7号单元楼20米、9号单元楼60米),其中:1间内置3台40T燃气锅炉目前停用、1间内置4台45KW换热泵(立式单级离心泵),地面覆盖密封管理房1间。该换热站于2021年10月13日接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采用45KW换热泵将德渊热力公司供给的蒸汽热能传送到汇融商业街所有商铺,换热站由宁夏汇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平罗分公司管理,供热时间段为上午8:00至中午12:00采用2台换热泵供热,中午12:00至次日上午8:00采用1台换热泵供热。石嘴山市平罗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换热泵房外(地面)、最近住户现场进行噪声监测,测量值分别为46.3分贝、41.3分贝,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边界外2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12月22日走访7号、9号楼6户居民,居民对处理结果基本满意。投诉人反映3台40T燃煤锅炉噪声和粉尘污染问题不属实。(三)投诉人反映的平罗县太沙工业园区、石嘴山工业园区为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园区所有工业企业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已实现管网集中收集处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均已安装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并联网,实行24小时全过程监管;投诉人反映的排水沟为十二分沟,日常来水为沿线农田排水及石嘴山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净化处理排入氧化塘的废水,除头石公路北侧(北侧没有工业企业)3处农田排水口外,没有工业企业废水直排口,执法、监测人员对沟道源头和末端进行了取样检测对比分析,监测结果显示COD、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地表水IV类,投诉人反映的化工企业污水排入平罗县高庄乡威镇村头石路南侧(长城公墓对面)排水沟,造成沟内水质差问题不属实。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平罗县组织人员立即对暂存绿化堆土降低高度并洒水降尘,对绿化用土及裸露地块进行苫盖,对施工工地利用彩钢板围挡全封闭管理,定期巡查检查,降低扬尘污染。二是要求宁夏汇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平罗分公司加强换热站运行管理,避免噪声扰民。三是持续加大园区环境网格巡查力度,严格环境执法监督,对违法企业依法依规查处。四是压实河长巡查责任,常态化开展沟道巡查保洁,确保河湖清洁、水质达标。五是在河湖重点地段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对河湖进行全天候、全流域数字化监控。六是定期开展水质抽样检测,对水体异样追根溯源,严厉查处非法排污行为。

已办结

15

D2NX202112170034

吴忠市青铜峡市峡口镇沈闸村恒信粮食加工厂,玉米烘干塔粉尘污染。

青铜峡市

大气

2021年12月18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青铜峡市恒信农作物专业合作社位于青铜峡市峡口镇沈闸村二组,南侧为吴青公路,西、北侧为农田,东侧为沈闸村二组居民区。经查,该企业有玉米烘干塔一座、热风炉一台、半封闭料棚一座,烘干塔安装有1台8t/h生物质热风炉及皮带传输机等,配套安装一套布袋除尘器,玉米原料采用3座半封闭彩钢板结构大棚。该企业玉米收购季节为每年10月至次年3月,烘干期为每年10月份,持续时间一个月左右。2021年受市场行情影响,该企业10月开始玉米烘干,烘干塔于10月20日停用至今。经走访周边30户群众,发放问卷调查,群众均表示无扬尘污染。

不属实

下一步,针对易产生扬尘的关键节点,青铜峡市加强源头治理,多措并举,扎实抓好扬尘污染治理。一是通过公众号、微信群、发放环保宣传册、政企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浓厚氛围。二是督促恒信农作物专业合作社做好厂区每日保洁工作,进出装运车辆严格实行篷布遮盖,避免抛冒撒漏。三是完善住建、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和乡镇协调合作机制,建立日常管理和联合执法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分级负责、协调合作、齐抓共管的扬尘污染治理体系,着力提升扬尘污染防治水平。

已办结

16

D2NX202112170039

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与峡口镇交界处(董府门口道路向东到高速路桥下向东20米)有一家石料加工厂,装卸车时粉尘扰民。

利通区

大气

2021年12月18日,利通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一是群众反映“石料加工厂”不属实。经查,群众反映“石料加工厂”实为石料临时堆放点,经营主体为青铜峡市百顺建材经销部,位于宁夏宇华造纸有限公司旧厂区院内,未进行石料加工。经对当事人丁某某、宁夏宇华造纸有限公司旧厂区使用者安某某调查询问,2021年8月,丁某某与安某某达成口头协议,以2000元/月租金租赁宁夏宇华造纸有限公司旧厂区院内约5000平方米空场地,用于堆放其从青铜峡市宁夏鑫顺源建材公司顶账所得石料。二是群众反映“装卸车时粉尘扰民”问题属实。院内石料原计划转运至周边商砼站,由于冬季周边商砼站停产,故石料暂未转出,院内共露天堆放两处约1.5万吨破碎石,在装卸石料过程中产生粉尘。

部分属实

一是利通区责令丁某某对暂未清运的破碎石采用防尘网进行苫盖,并对周围进行洒水降尘,目前已完成。二是责令其于2022年4月底前将院内露天堆放的破碎石料清运至密闭仓库。破碎石料清理后,对厂区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整治,对裸露空地铺设防尘网并洒水封冻,杜绝扬尘污染问题。三是金积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杨某某就污染治理工作落实不力向金积镇党委、政府做出书面检查;利通区金积镇对芦沟闸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要求其加大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力度,切实消除问题隐患,避免出现粉尘扰民等问题。

阶段性办结

17

D2NX202112170028

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双鹿水泥厂东侧一灰砂砖厂,刮风粉尘扰民。

西夏区

大气

经核实,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北京西路双鹿水泥厂东侧灰砂砖厂位于宁华园社区铁合金平房区东侧,产权属于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2018年6月15日,按照“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要求,宁华路街道责令该厂拆除厂房,清理石料及生产用具,恢复土地原貌。因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无项目计划,该区域长期处于空置状态,地面出现反碱现象,加之路面未硬化,致使刮风或车辆驶过时出现扬尘。

属实

12月18日,西夏区宁华路街道向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致函,要求该公司对裸露空地铺设绿网、对未硬化道路铺设碎石,12月21日,经再次核查,该公司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并洒水降尘。

已办结

18

D2NX202112170021

吴忠市青铜峡市青铜峡镇艾山居委会,粮食储备库家属院内的锅炉烧煤冒烟,烟尘扰民。家属院内卫生环境差。

青铜峡市

大气

2021年12月18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粮食储备库为宁夏储备粮青铜峡储备库。现场核查时,宁夏储备粮青铜峡储备库(有限公司)一台4吨链条式热水锅炉正在运行,主要为办公楼和家属院供暖使用,配套旋风除尘设施正常运行,烟气通过15米高烟囱排放,锅炉房南门口露天堆放约80吨粒子煤,未采取遮盖措施;锅炉房东侧空地露天堆放约50吨炉渣和5吨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产生扬尘污染,锅炉房周边环境卫生较差。该企业煤炭检验报告显示,现使用的煤炭中煤质灰分为4.82%、硫分为0.46%,属于清洁煤。12月19日,吴忠市环境监测站青铜峡工作站对该公司热水锅炉产生的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烟尘折算浓度为642.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折算浓度为502.8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折算浓度为229.1毫克/立方米,其中,烟尘、二氧化硫折算浓度超过《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12371-2014)排放限值(烟尘8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4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400毫克/立方米)。

属实

一是青铜峡镇督促宁夏储备粮青铜峡储备库(有限公司)立即对露天堆放燃煤进行遮盖,清运现场堆放的炉渣及建筑垃圾,目前已整改完成。二是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对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煤炭露天堆放及锅炉烟气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下一步,一是青铜峡市监督该企业使用洁净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减少污染物排放。二是由艾山社区与康洁公司联合开展常态化巡查,对辖区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减少扬尘污染。三是在全市开展燃煤锅炉达标排放专项整治,及时消除污染隐患,实施燃煤替代工程,着力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

已办结

19

D2NX202112170027

银川市贺兰县银河西路居安苑西区业主反映,小区物业将小区内100多棵树拦腰砍断,破坏环境。

贺兰县

生态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2017年,因居安苑西区小区内181棵柳树、国槐长势过高,影响居民采光,贺兰县康居物业公司对181棵树木嫁接龙爪槐等树木时导致其中78棵树木死亡。

属实

一是贺兰县住建局对康居物业公司负责人管理不到位问题进行约谈,并根据《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扣除企业信用分5分。二是贺兰县住建局已责成康居物业公司于2022年春季在该小区补种100棵金叶榆。预计2022年3月底完成补植。

阶段性办结

20

D2NX202112170026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安小区居民反映,小区23号和25号楼对面一排平房,夜间住户烧煤炉,煤烟味扰民。

大武口区

大气

12月18日,人民路街道联合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大武口分局现场核查,在文明院居住的居民共有89户,其中使用洁净煤取暖70户、用电取暖19户,未发现使用烟煤、劣质散煤的住户。但由于近期天气寒冷,气温较低,个别居民因煤炉使用不当,重复点燃和添煤频次增加导致煤炭燃烧不充分,造成早晚高峰时间段部分区域内确有煤烟味道。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属实

一是由人民路街道对使用煤炉取暖的居民用煤情况进行监管,严禁使用劣质煤。二是教育引导居民加大对煤炉的管护,防止炉火频繁熄灭,减少烟气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影响。

已办结

21

D2NX202112170042

银川市金凤区鸿曦悦海湾住户反映,亲水北大街与大连路交叉口处通行车辆较多,车速快,噪声扰民,建议加装隔音墙。

金凤区

噪声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鸿曦悦海湾小区位于金凤区大连路与亲水大街交叉口西南角,小区建于2017年,红线退让距离亲水大街人行道50米,与主路之间建设有10米林带。周边路段的最高限速70KM/h,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交通标志、标线完善、清晰、辨识度高。经现场勘查,亲水大街与大连路系银川市主干道路,对各类车辆不实行限制,加之夜间有工程车辆通行,导致产生噪声对临街住户有一定影响。为进一步核实噪声问题,2021年12月19日至2021年12月20日对鸿曦悦海湾小区4号楼噪声进行监测(4号楼为小区紧临大连路与亲水大街的楼栋,为最敏感监测点),结果为东窗外昼间噪声达标,夜间等效声级达标,夜间短时超标1分贝(22:00-22:20监测值为71分贝,标准值为70分贝),北窗外昼间短时超标2分贝(10:00-10:20监测值为72分贝,标准值为70分贝),夜间噪声达标,由于该路段原设计为敞开式城市快速路,退让距离与林带宽度在较大程度上保证噪声衰减,同时,因鸿曦悦海湾小区为高层建筑,形成噪声反射面,如临街设置隔音屏,并不能有效减弱噪声的传播,且破坏城市整体景观,设置声屏障的建议并不可行。

部分属实

采取的减缓噪声工作措施:一是由交警部门重点针对亲水北大街、大连路等路段,综合利用出警、夜查、路面巡逻、缉查布控等手段,持续加强管控频次,强化对超速、大型货车鸣笛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二是充分利用电子抓拍系统,加大对超速、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抓拍处罚力度,进一步净化交通秩序,确保车辆安全有序通行。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加管理渣土车辆运输,强化驾驶员遵守交规意识,禁止随意鸣喇叭,尽量减少噪声对周边影响。

已办结

22

D2NX202112170017

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经纬创业园308号唯益全屋定制家具无环保设施,粉尘污染。

兴庆区

大气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唯益全屋定制经销部位于永宁县望远镇长湖村经纬创业园308栋,厂房占地约700㎡,从事成品板材切割加工,车间内有1台开料机、1台封边机、1台精密裁板锯,均配套安装除尘设施且正常运转,另外2台打孔机不产生粉尘,无需配套除尘设施,现场无粉尘污染现象。

不属实

已办结

23

D2NX202112170025

银川市灵武市灵州华府A区物业私自铲除小区内绿化带,将停车位修到居民窗户下,噪声扰民,要求恢复绿化。

灵武市

生态

经核实,该问题属实。灵州华府A区物业服务公司(金川物业)在未经小区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小区三处绿地(共约17平方米)改建成停车位,并铺设了面包砖,因停车位距离居民窗户太近,车辆起停时造成噪声扰民,影响住户生活。

属实

一是灵武市街道办责令金川物业服务公司清理停车位上的面包砖。二是金川物业服务公司对清理后的地面铺设防尘网、洒水降尘,并设置围栏,严禁车辆停放。三是灵武市住建局扣除金川物业服务公司信用信息分5分。

已办结

24

D2NX202112170016

银川市兴庆区通贵乡乡政府门前向东30米有一个取水井,怀疑该水井无审批手续。

兴庆区

其他污染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兴庆区通贵乡乡政府门前向东30米处确有一个取水井,该取水井未办理相关取水许可手续。

属实

兴庆区通贵乡于12月19日按照自备井封填标准,对该取水井进行封填,目前该取水井已封填完成。经走访周边居民,均表示对整改结果满意。

已办结

25

D2NX202112170007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香榭星海湾小区12号楼14层,小区西北侧数家碳素生产企业夜间或阴天排放废气(间歇性),刺鼻气味扰民。

大武口区

大气

经现场核查,大武口区香榭星海湾小区北侧一公里范围内只有一家碳素生产企业,为埃肯碳素(中国)有限公司,位于香榭星海湾小区东北方约700米处。该公司主要建设有6台电锻炉及一条年产7万吨电极糊生产线,2021年12月18日下午,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大武口分局对埃肯碳素(中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7万吨/年电极糊、电煅煤改扩建项目正常生产,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正在运行,现场调阅在线监控设施历史数据显示,2021年1月至今未发现污染物超标现象。该公司于2021年3月-11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项目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自行检测4次,检测结果显示污染物均符合标准限制要求;2021年12月18日晚,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大武口分局会同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香榭星海湾小区周边道路、埃肯碳素(中国)有限公司厂区外围及厂区内部道路挥发性有机物进行走航监测,均未发现TVOC高值区域,走航过程中同时对埃肯碳素(中国)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正在运行,生产工段及主要运输道路未闻到刺鼻性气味,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数据显示污染物达标排放。投诉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一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开展执法人员与街道办事处联动检查工作,加强网格巡查,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区域居民环境安全。

已办结

26

D2NX202112170031

中卫市海原县西安镇胡湾村周边林地(包括退耕还林地)被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占用,用于建设风力发电,投诉人未得到任何补偿,破坏了林地。

海原县

生态

(一)关于“中卫市海原县西安镇胡湾村周边林地(包括退耕还林地)被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占用,用于建设风力发电”的问题,经核查,反映的问题属实。2018年12月30日,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已取得《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华润海原尖尖山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2020年10月12日,海原县人民政府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华润海原尖尖山风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2020年12月6日,海原县自然资源局取得《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华润海原北山梁风电等2宗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包括华润海原尖尖山风电项目建设用地,2020年12月25日,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综上所述,该风电项目依法依规建设,情况属实。(二)关于“投诉人未得到任何补偿”的问题,经核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一是关于“潘某某未得到补偿”的问题。2020年4月28日,潘某某在海原县人民法院对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提起了三项诉讼请求:1.被告停止侵权,排除对涉案林地的毁坏行为并恢复林地原貌。2.被告赔偿由此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暂主张5万元,具体以评估值为准。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经审理,2020年12月23日海原县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潘某某的诉讼请求”;2021年2月25日,潘某某将该案件上诉至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是关于“其他农户未得到补偿”的问题。经核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在西安镇实施风电、光伏项目时转入海原县西安镇4笔资金共计14591644.3元。2020年07月21日,海原县土地储备中心转入西安镇1笔资金共4899378.65元,为华润尖尖山项目土地流转补偿资金,5笔项目资金共计19491022.95元,涉及农户土地补偿资金8025975元,现已全部支付完毕。(三)关于“破坏了林地”的问题,经核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华润120MW风电项目和30MWp光伏复合项目占用林地(包括退耕还林地)取得了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项目建设过程中调整占用的林地也全部取得了《华润海原尖尖山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不存在违法占用的情况,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对临时占用林地全部进行了生态恢复,共种植柠条912.1725亩,并于2021年10月通过海原县自然资源局及第三方公司验收。

部分属实

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承包及管理,有效保护集体利益。同时,举一反三,在海原县范围内进行全面核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已办结

27

D2NX202112170005

石嘴山市平罗县精细化工基地(红崖子乡)污水处理厂规模小,新厂未建成,处理不及时的污水渗漏(泄洪槽)已影响近200余亩土地正常种植。

平罗县

经查,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通用博天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5000立方米/天,2019年6月建成投运,因设计缺陷不能正常稳定运行,于2021年3月停运,园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转运至第三方污水处理厂处理。新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15000立方米/天,预计2022年6月底建成投运。投诉人反映的200余亩土地位于红崖子园公租房小区化粪池西侧,距离农田50米处建有12米的防洪坝,12月8日化粪池内自动抽水泵停止工作后,有生活污水从化粪池观察井盖处外溢流淌至泄洪沟内,调查当日,防洪坝东侧自然泄洪沟内低洼处可见少量积水,防洪坝西侧的农沟内(位于农田东侧)有少量积水痕迹,红崖子园公租房小区化粪池生活污水外溢;影响近200余亩土地正常种植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已组织对水体进行取样监测,COD分别为539毫克/升、665毫克/升,氨氮分别为0.7559毫克/升、1.659毫克/升,总磷分别为0.079毫克/升、0.19毫克/升,总氮分别为1.059毫克/升、2.169毫克/升。二是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求宁夏德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崖子园公租房物业管理单位)立即对化粪池提升水泵进行维修,避免生活污水从化粪池观察井盖处外溢流淌至崖下自然泄洪沟内。三是加大日常巡查检查,督促宁夏德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加强管理,杜绝污水外溢现象发生。

已办结

28

D2NX202112170006

一是银川市灵武市汽配城一期部分商户收购大量报废汽车乱停乱放,导致报废车辆的发动机变速箱机油及其他种类的油质混合暴露在空气中,存在安全隐患及环境污染;二是商户将报废车辆违规自行改装情况较为普遍,改装过程中用的烤漆房设备不健全,喷漆过程中,油漆在空中弥漫,存在环境污染,伤害人体健康。三是车床加工车间在切销过程中存在带油设备冒出浓烟,存在严重污染环境。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报废车不能进入汽配城进行改装买卖,喷漆房气味扰民问题未解决。

灵武市

大气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1.灵武市汽配城的报废车辆问题,已在前期整改中清理干净,已不存在报废车辆乱停乱放问题,未发现报废车辆发动机变速箱机油及其他种类的油质混合暴露在空气中污染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2.经对重点维修商户现场调查,一是未发现私自拆解报废车辆、私自改装报废车辆问题。二是正在营业的5家烤漆房商户,均安装废气收集过滤处置设施,且正常使用,并对5家烤漆房废气排放浓度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3.灵武汽配城共有2家车床加工商户,在切削过程中未发现冒浓烟污染环境问题。

不属实

已办结

29

X2NX202112170002

1.吴忠市西夏乳品有限公司一台10蒸吨燃煤锅炉,每天大量排放黑烟。2.公司生产产生的污水直接排放到厂区后的滩地、沟渠里。

利通区

大气

2021年12月18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一是群众反映“吴忠市西夏乳品有限公司一台10蒸吨燃煤锅炉,每天大量排放黑烟”问题不属实。该公司属于订单式生产,经调阅生产记录,该公司每月生产约10天左右,每次生产持续3天左右。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锅炉未运行,调阅该公司2021年度自行监测报告显示烟气排放数据达标。2021年12月21日该公司启动生产,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锅炉烟气进行执法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烟气达标排放,现场观察启炉过程中无黑烟排放。二是群众反映“公司生产产生的污水直接排放到厂区后的滩地、沟渠里”问题部分属实。2019年1月14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设置塑料暗管向厂区外排放生产废水的违法行为,对该公司处以10万元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现已整改完毕,生产废水收集至储水罐后转运至吴忠市金银滩镇污水处理厂处理,2020-2021年废水转运台账记录齐全,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周边无废水排口,周边农田、沟渠等无废水排放痕迹。三是经走访周边群众,未发现每天大量排放黑烟和污水排放至滩地、沟渠等问题。

部分属实

下一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详细如实记录锅炉除尘及脱硫设施运行情况、生产废水收集转运记录,确保达标排放,严禁废水外排。

已办结

30

D2NX202112170014

吴忠市红寺堡区政府将朱家圈十字沟塘的一万亩林地毁坏,改成耕地和养殖,破坏生态环境。

红寺堡区

生态

2021年12月18日,红寺堡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群众反映“朱家圈十字沟塘一万亩林地”位于红寺堡区红寺堡镇石子沟区域,土地面积约5000余亩,种植面积约3400亩。核查时,发现该区域种植过玉米、苜蓿等农作物约2345亩,枸杞、红枣等经果林1142亩,现场有十余座养殖圈棚,该区域原由国有未利用荒地和退耕还林地组成,2010年3月18日,原自治区林业厅下发了《关于对红寺堡区部分退耕地异地造林变更作业设计的批复》(宁沙退发〔2010〕14号),对群众反映区域内4966.5亩(含已种植面积3400亩)退耕还林地进行异地变更调整,经原红寺堡开发区管委会、红寺堡区政府研究批准为农业综合开发用地(含养殖用地),不存在毁林生产、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不属实

下一步,红寺堡区将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占用林地草地、破坏森林草原和野生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同时,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心问题。

已办结

31

X2NX202112170009

常信乡中心小学东墙外有一处锅炉,排放黑色烟尘,产生的烟尘及粉煤灰污染周边环境。

贺兰县

大气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一)“常信乡中心小学东墙外有一处锅炉,排放黑色烟尘”不属实。常信乡集镇区供热锅炉已安装降尘装置,排放气体为白色水蒸气,不存在举报内容中提到的“黑色烟尘”,经现场拍照取证及走访周边群众,均可证实该供暖锅炉排放的是白色水蒸气。(二)“产生的烟尘及粉煤灰污染周边环境”部分属实。该锅炉房燃烧用煤及产生炉渣仅用绿色遮网覆盖,未进行封闭储存,大风天气容易产生扬尘污染。

部分属实

一是由贺兰县常信乡、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负责,对锅炉排放气体进行检测,根据检测报告结果采取针对性的整改举措。二是贺兰县市场监管局已责成供暖公司使用清洁煤作为燃料供暖。三是贺兰县常信乡要求供热公司对锅炉房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整治,用篷布对场地进行遮盖,目前已完成。四是搭设彩钢板房对燃煤及炉渣进行封闭储存,确保将环境影响程度降到最低,计划12月25日完成。五是贺兰县常信乡负责,计划实施常信乡集镇燃煤锅炉煤改气改造项目,预计2022年9月底完成。

阶段性办结

32

D2NX202112170020

银川市永宁县闽宁镇恒苑财务中心西北侧裸露空地未遮盖,扬尘污染。

永宁县

大气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投诉人反映的“永宁县闽宁镇恒苑财务中心”实为“永宁县闽宁镇恒苑财富中心”,其西北侧裸露空地(约9000平方米)遮盖的防尘网被大风刮破,有少量扬尘。

属实

永宁县闽宁镇负责,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已清理破损的防尘网,对裸露的空地重新覆盖防尘网并洒水降尘,现已完成整改。

已办结

33

D2NX202112170015

银川市兴庆区鸣翠工业园17号有3家豆腐加工厂,污水直排,自建燃煤锅炉污染大气。

兴庆区

经核查,(一)投诉人反映的“掌政镇鸣翠工业园17号有三家豆腐加工厂,污水直排”问题实为掌政镇鸣翠创业园3家豆腐厂(分别位于掌政鸣翠创业园区14号、15号、42号),污水未经过预处理直接排入污水管网,未直接排入外环境,该投诉问题属实。(二)掌政镇鸣翠创业园3家豆腐厂共有4台锅炉,其中燃气锅炉1台,燃煤锅炉3台,此项投诉问题属实。

属实

兴庆区掌政镇、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兴庆分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兴庆分局对以上3家豆腐厂进行检查,一是要求产生企业污水暂存在厂区内蓄水池,由专业转运车辆统一拉运至掌政污水处理厂处理,并要求加强辖区内物流园区商户日常管理,规范经营行为,要求掌政镇鸣翠创业园3家豆腐厂安装预处理设施,对污水进行预处理后排入管网处理。目前,已签订污水转运协议,污水统一拉运至掌政污水处理厂处理,3家豆腐厂正在安装污水预处理设施,预计2022年7月底建设完成。二是取暖的燃煤锅炉必须使用清洁煤,禁止燃用不合格煤炭。

阶段性办结

34

X2NX202112170004

大武口区高新区自强西街与大汝路交汇处,棚户区居民迁走,管理不善,有人在空地处盖房子养猪,污染环境。

大武口区

经调查,原煤机二厂居民陈某某未办理任何手续,私自在原煤机二厂三号井片区的空地建造温棚养猪,生猪养殖规模104头,现场未发现大量粪污,据养殖户介绍生猪养殖产生的粪污均由周边农户拉走种地,投诉人反映的内容属实。

属实

2021年12月18日,接到转办事项后,大武口区组织相关部门立即进行现场处理,要求养殖户陈某某将生猪运走,并自行拆除温棚。截至12月19日,生猪全部售卖,自建养猪温棚已拆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长胜街道办事处对现场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了清理。

已办结

35

X2NX202112170012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民反映,农民回收的农用残膜因收购价格低、无人回收、欠收购款等原因,农民对农膜回收工作不积极,真正交到回收站的残膜只有一半,剩余部分被大风吹走或倒埋在山沟里。

沙坡头区

土壤

(一)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农民反映,农民回收的农用残膜因收购价格低、无人回收”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2021年,沙坡头区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计划资金376.72万元,通过调取回收站点残膜回收台账记录,大部分收购价格在每立方米100—110元,而废品收购站是估堆收购,每立方米100元左右,低于回收站点价格,目前沙坡头区各乡镇共设有正式残膜回收站(点)19个,均设有明显标志。(二)关于“欠收购款等原因”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0年沙坡头区农用残膜回收专项整治补贴资金已于2021年8月全部拨付至各乡镇,并兑付至残膜回收站(点)和交膜农户,目前仅有常乐镇罗泉村因残膜回收台账缺失,农户补贴资金尚未兑付。(三)关于“农民对农膜回收工作不积极,真正交到回收站的残膜只有一半”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2014年以来,沙坡头区加强政策扶持,广泛宣传动员,农户残膜回收自觉性显著提高,2021年,沙坡头区19个残膜回收站(点)共计回收残膜2570吨左右,残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四)关于“剩余部分被大风吹走或倒埋在山沟里”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沙坡头区大部分地膜被压在砂石下面,秋收后群众先用铲膜机将被压在土里的农膜铲松,再人工进行捡拾,拾净率达到98%以上,随着《土壤污染防治法》颁布,群众均选购使用厚度不低于0.012mm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膜,绝大多数群众在作物收获后能够及时将农用残膜捡拾交售到残膜回收站(点),极少数农膜碎片被风吹走、散落在山沟,但也有个别群众因种植面积大、生态保护意识不强等原因,将部分残膜随意堆放在田间地头,有关乡镇每年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残留的残膜进行捡拾清理。

部分属实

沙坡头区责成常乐镇尽快调查补充罗泉村缺失的收购台账,计划于12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全部兑付到位。

阶段性办结

36

D2NX202112170045

银川市金凤区唐堤慧苑小区8号楼,锅炉房夜间噪声扰民。

金凤区

噪声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金凤区唐堤慧苑小区8号楼附近有一地下锅炉房,现场存在从锅炉房泄爆口传出噪声。

属实

一是金凤区政府要求物业公司在锅炉房防爆窗边上0.9米处加设一道3米高隔声屏障,预计2022年1月1日完成。二是屏障完成后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噪声检测。

阶段性办结

37

X2NX202112170011

中卫市宝塔农牧公司破坏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双达村南段近千亩枣树及林带。请求查处。

沙坡头区

生态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永康镇组织人员向该村干部了解情况,并走访附近5户群众,均反映没有看到林地有枣树及林带被破坏的现象,经现场核查该村南段林木,未发现枣树及其他树木被破坏的情况。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大线枣瓜间作林地(含永康镇双达村南段近千亩枣树及林带),于2012年4月1日转让给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以来,由于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出现困难,停止对永大线林地管护经费的投入,造成林地管护经费短缺,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等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情况,2021年4—5月,由于林区内突发大面积病虫害,影响了枣树的正常生长,中卫宝塔农牧公司在中卫市林木检疫站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对发生虫害区域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治措施,林地防治取得较好效果,遭受病虫危害的树木已基本恢复正常。

不属实

已办结

38

D2NX202112170013

吴忠市红寺堡区柳泉乡沙泉村甘泉组盐兴路边因改造上下水,路面未硬化,造成扬尘污染。

红寺堡区

大气

2021年12月18日,红寺堡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2021年7月,红寺堡区在柳泉乡沙泉村实施了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现场有约400平方米路面未硬化,造成了扬尘污染。

属实

一是红寺堡区对该区域裸露土地采取铺设砂石料、石子、洒水等措施降尘封冻,目前已完成。二是红寺堡区将该区域纳入基础设施项目,待天气转暖时进行硬化。下一步,红寺堡区加将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排查扬尘污染问题,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同时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全民参与氛围。

阶段性办结

39

D2NX202112170019

银川市贺兰县洪广镇泰益欣制药臭味扰民。泰益欣北侧压的排水管将污水排入水沟。

贺兰县

大气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调阅了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至2021年度自行监测报告,2020年至2021年度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报告,以及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和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对泰益欣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突击检查资料,未发现该公司无组织废气超标情况,现场检查该企业时,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12月16日,泰益欣公司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硫化氢、氨、臭气、非甲烷总烃浓度低于排放标准限值。12月19日,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泰益欣无组织废气进行复测,结果显示硫化氢、氨、臭气、非甲烷总烃浓度低于排放标准限值,但厂区内的确存在跑冒滴漏情况,部分区域能够闻到轻微异味。2.反映“泰益欣北侧压的排水管将污水排入水沟”问题不属实。该排水管实际为厂区绿化用水管道,该管道自厂区内自备井接出,通过220米地埋管和34米跨路明管接至厂区西侧绿化带,明管部分安装有三通阀,接至灌溉渠,主要用于排空管内剩余绿化用水,防止绿化管冻裂。

部分属实

一是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要求泰益欣公司继续加强异味治理措施,定期开展环保设备维护保养,长效治理跑冒滴漏问题,确保废气达标排放。二是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求泰益欣公司设立绿化管道标识牌,说明此处排水管道为地下水取水绿化管道,同时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目前已完成。

阶段性办结

40

D2NX202112170010

银川市西夏区军马场枸杞队大棚十路2号种植户反映,2019年该处违章建筑拆除后,将大量建筑垃圾填埋至地下,影响蔬菜产量。

西夏区

土壤

经调查核实,举报内容基本属实。实地调查,2017至2019年贺兰山农牧场蔬菜公司在大棚房整治期间,将拆除后的建筑、生活垃圾填埋在宁夏农垦贺兰山农牧场土地区域内,其中部分填埋在同心北街延伸线(沈阳路以北硬化路至马场路段),该地为银川市土地储备局拟征收道路用地,银川市土地储备局采取横向、点状开挖断面取证的方式,对在拟征收道路用地上填埋垃圾情况进一步开展调查,初步确定填埋垃圾的范围、数量及种类。

基本属实

银川市土地储备局计划在2022年3月上旬完成对同心北街延伸线拟征收道路用地涉及填埋垃圾区域的环评检测后,根据检测结果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西夏区政府对拟征收道路用地范围外的土地进行整治。

阶段性办结

41

D2NX202112170008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隆湖6站西组232号明伟炭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该厂无环评手续加工石墨,污水乱排,扬尘污染。

大武口区

石嘴山市明伟碳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第二轮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D2NX202112110019号转办事项中反映的石嘴山市明振工贸有限公司实为同一家企业,石嘴山市明伟碳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与石嘴山市明振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某为夫妻关系。2021年12月12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大武口分局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该公司于2021年12月12日已自行拆除生产设施,停止生产。12月18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大武口分局经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厂区、厂界周边存在废水排放痕迹和明显扬尘污染情况。

基本属实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大武口分局已于2021年12月12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石环大责改字〔2021〕107号)《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石环大罚告字〔2021〕32号)并处以罚款,该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已自行拆除生产设施,停止生产。

已办结

42

D2NX202112170004

吴忠市利通区上桥桥头秦渠内有大量生活垃圾。

利通区

土壤

2021年12月18日,利通区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吴忠市利通区秦渠上桥桥头位于利通区文卫路与秦渠交汇处,现场检查时秦渠内有淤积柴草和少量生活垃圾,均为灌溉期渠道淤积形成。

属实

12月18日,利通区水务局组织对利通区上桥桥头秦渠内淤积柴草和少量生活垃圾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12月19日,利通区水务局组织分段对秦渠利通区城市过境段进行清理和环境整治。

已办结

43

D2NX202112170018

银川市兴庆区清河南街与南熏路交叉口劳务市场,垃圾遍地,脏乱差现象长期反映无果。

兴庆区

其他污染

经核实,投诉问题不属实。投诉反映地点实为南薰东路红花渠桥头劳务市场,由宁夏环保集团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兴庆分公司管理,负责对该区域每日早晨5时-8时清扫三次,上午10时、下午2时各集中清扫一次,并安排2名清扫员全天候巡回保洁,兴庆区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12月19-21日连续三天现场查看,劳务市场环境干净,无垃圾遍地现象。

不属实

  

已办结

44

D2NX202112170023

吴忠市青铜峡市青铜峡铝厂西侧的工业园区,天黑以后刺鼻性气味扰民。

青铜峡市

大气

经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属实。此件与第二批D2NX202112040009号转办件重复。为全面加强企业异味监管,青铜峡工业园区管委会制定了《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区块一)异味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对区块一重点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园区异味整治推进会,向利源工贸等9家化工企业反馈排查情况,督促企业针对反馈问题制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同时,园区管委会自12月17日起,委托宁夏中环国安咨询有限公司在园区区块一设立3个检测点,开展为期8天的24小时不间断检测,目前仍在检测中。2021年12月18日,青铜峡市组织工作专班,深入火车站周边铝厂社区,向居民发放《致青铜峡工业园区周边居民朋友的一封信》200余份,积极宣传园区近年来在治理企业异味方面采取的措施,接受广大居民对园区工作的监督举报,设立园区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对居民投诉一经查实的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

属实

一是青铜峡工业园区管委会、生态环境部门督促指导利源工贸等9家存在异味污染问题企业,坚持“一企一策”,于12月25日前编制整治提升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后开展治理工作,治理期间,定期跟踪督查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现场评估验收销号。二是监督中涛新材料、鼎辉科技等企业实施技改提升项目,杜绝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聘请环保管家常态化开展企业异味排查专项整治,完善入园项目预审机制,严禁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落户园区。三是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企业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全面提升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能力,进一步夯实园区高质量发展基础。

阶段性办结

45

D2NX202112170001

石嘴山市惠农区110国道长城工业园23号1、2、3号厂房为石嘴山市赫磊物资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未批先建的情况下生产石墨粉浮选加工,废水、粉尘污染严重。

惠农区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石嘴山市赫磊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磊物资公司”)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红果子工业园区长城园110国道西侧,该公司厂区内1号为办公区,2号为生产车间,3号为门房。经现场核查,该公司计划建设一条1万吨高纯石墨提纯生产线,目前项目环评手续正在办理,购买的二手设备堆存在位于厂区南侧已倒闭的原宁夏镁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遗留车间内,现场检查时,设备没有安装,因该公司高纯石墨提纯生产线未建设,所以不存在高纯石墨提纯生产线未批先建、废水和粉尘排放环境违法行为。

不属实

惠农区将紧盯企业环评审批手续办理情况,通过日常检查、突击检查和夜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工业园区企业监管力度,坚决杜绝企业无环评手续私自开工建设等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

已办结

46

D2NX202112170003

银川市永宁县永宁水泥厂周边4-5家水泥预制品厂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

永宁县

大气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投诉人反映“永宁水泥厂”实为“宁夏建成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西侧共有4家水泥预制品厂,核查时,上述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场区内露天存放部分半成品及少量砂石料,未做防尘覆盖存在少量扬尘污染。
              

属实

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由永宁县发改局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已对场区砂石原料进行防尘覆盖,并洒水降尘,现已经完成整改。

已办结

47

D2NX202112170022

吴忠市青铜峡市湿地保护建设管理局将鸟岛湿地发包给青铜峡市马某某种植水稻,破坏生态保护区红线。

青铜峡市

生态

2021年12月18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承包土地地块位于青铜峡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缓冲区。(一)群众反映“吴忠市青铜峡市湿地保护建设管理局将鸟岛湿地发包给青铜峡市马某某种植水稻”问题属实。经查阅资料,2002年6月,青铜峡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成立,2006年10月,青铜峡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交由青铜峡市负责。2007年1月,青铜峡市无偿收回库区土地,进行全面统一管理,因群众以耕种河滩地为生,土地回收后群众生活失去经济来源,并多次到自治区反映,为了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在收回的河滩地中暂时划出部分土地交由跃进村村委会耕种,2013年12月,跃进村村委会为了提高土地收益,在青铜峡市峡口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鉴证下,将2600亩土地承包给马某某种植水稻至今,约定承包期限20年,马某某每年向跃进村村委会支付每亩200元的承包费,每5年每亩递增10元,全部用于村民分红。二是群众反映“破坏生态保护红线”问题不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及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关于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有关规定,允许当地居民在湿地内开展耕种、灌溉活动,马某某自2013年以来,一直在承包地从事水稻种植,未扩大种植规模,未造成保护区生态破坏。

部分属实

一是青铜峡市将持续加强库区湿地保护区日常监管,加强对马建国耕种行为的监督,坚决杜绝和防止其在耕种过程中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行为。二是青铜峡库区湿地保护建设管理局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不断加强保护区法规宣传,提高库区周边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行动自觉。三是由青铜峡库区湿地保护建设管理局加大自然保护区资源管护和防火监管力度,杜绝保护区烧荒、捕猎、放牧以及其他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

已办结

48

D2NX202112170033

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柔远村9队、10队改良田被占用,农田堆积大量建筑垃圾。

沙坡头区

土壤

(一)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柔远村9队、10队改良田被占用”的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通过实地调查,该地块总面积10.8亩。经与土地利用数据库核对,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为建设用地,第二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利用现状为村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利用现状为农村宅基地。(二)关于“农田堆积大量建筑垃圾”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宗地属于建设用地,不是农田,核查时发现地块存有少量建筑垃圾。

部分属实

12月20日,柔远镇已将该地块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完毕。

已办结

49

D2NX202112170032

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羚羊村9队小康村第四排村民反映,第三排建的光伏发电噪声扰民,影响采光。

沙坡头区

噪声

沙坡头区宣和镇羚羊村9队小康村自东向西第三排屋顶光伏发电板为宣和镇羚羊村村民郭某某自建。(一)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羚羊村9队小康村第四排村民反映,第三排建的光伏发电噪声扰民”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沙坡头区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光伏发电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1类功能区(昼间)限值。(二)关于“影响采光”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宣和镇工作人员分别于2021年12月18日16时41分、16时43分,12月22日10时30分、10时31分对第四排房屋与郭某某房屋采光情况进行了现场查看(两家前后房屋间距均为11米),经对比,郭某某家(前排未搭建光伏板)采光正常(阴影距离长7米),第四排房屋采光受到影响(阴影距离长11.5米)。

部分属实

经宣和镇羚羊村积极调解,被举报人郭某某已签订《承诺书》,并将棚顶上的第三、四层光伏发电板拆除。

已办结

50

D2NX202112170024

吴忠市青铜峡市广武村村民反映,同进村南侧园子内夜间私自烧制木炭,烟气呛人。

青铜峡市

大气

2021年12月18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同进村南侧园子木炭窑位于青铜峡镇广武村6队,该地块由原广武乡出让给宁夏青铜峡国家粮食储备库。2021年4月,郭某某在此处私自搭建6孔木炭窑,进行烧制加工木炭,无营业执照、环评验收手续、土地审批手续,经核实,该木炭窑占地面积80平方米,共建有6孔土质窑洞,自东向西1、2、5号窑内填有木柴,窑口封闭、未烧制,3、4、6号窑空置,并配建简易尾气收集装置,院内堆放大量木材和木炭成品,现场无近期生产痕迹,处于停产状态。经走访木炭窑周边4户常住村民,均反映近期该木炭窑未生产,根据《青铜峡市“散乱污”工业企业清理整治实施方案》(青政办发〔2018〕130号)“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土地、环保、市场、规划等手续不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污染排放严重的小制造、小加工、小作坊等,坚决关停取缔,做到‘两断三清’”,该木炭窑无任何行政审批手续,属于青铜峡市明确清理整治的“散乱污”企业。

属实

一是青铜峡市责令当事人郭某某于12月20日前拆除木炭窑,于12月25日前拆除除尘设备,清理堆积的木炭、木材,做到“两断三清”,并对场地进行整治、恢复原貌,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二是由青铜峡镇对宁夏青铜峡国家粮食储备库负责人约谈提醒,要求在辖区范围内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不得从事违反国家规定污染环境的经营项目。

已办结

51

D2NX202112170009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石炭井沟口向东3公里西环路加油站处有一个垃圾场,堆积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大武口区

土壤

12月18日,大武口区沟口街道办事处联合区综合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立即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区域内确实存在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属实

由大武口区沟口街道办事处牵头,区综合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配合,立即将现场垃圾清运至正规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并对场地进行清理平整,已于2021年12月20日清理完毕。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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