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扎实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发表时间:2018-10-23 10:50:00 来源:石嘴山市政府办公室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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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嘴山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进一步细化措施、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夯实整治基础。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及改厕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县区、乡镇、村三级农村垃圾治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农村环保队伍和人员,配置垃圾收集和转运处理设施,落实村庄日常保洁制度,基本实现了农村垃圾处理“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县区处理”的模式。因地制宜抓好农村污水处理及改厕工作,采取分散式和集中式处理的方式,实施生活污水处理及改厕730户。 

  二是抓好示范带动,促进整体提升。按照“示范村、示范区”创建要求,启动庙庙湖村、龙泉村、东永固村等20个环境整治示范村和大武口区示范区,以示范带动促进环境整治整体提升。按照村庄绿化、硬化等“五化”要求,对村庄村容村貌进行整治,重点实施了上下水改造、农村公路建设、巷道硬化、绿化、围墙改造、文化广场、改厕、路灯安装等基础设施,并开展了以治理村庄农户庭院、房前屋后、柴草乱垛、粪便乱堆、垃圾乱放、沟渠河湖等“脏乱差”为重点的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强化农村环境卫生清理保洁,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是加大投入保障,整治顺利推进。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为抓手,积极争取自治区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污水处理及改厕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约8600万元,同时整合绿化、阳光沐浴工程、文化建设等涉农项目资金,加大对20个示范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确保整治顺利推进。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发放环境整治宣传单、悬挂宣传条幅、宣传标语和入户宣传等形式,培养群众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环保意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的热情。制定村规民约,形成“环境治理、移风易俗、社会治安”等村民“新约定”,引导村民逐步养成自觉遵守村规民约、自发保护生态环境,使其成为农村环境整治的主要力量,形成人人关注环境、人人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健康发展。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探索购买林木管护、垃圾转运、公厕管理第三方专业服务模式,使环境整治持续保持、自觉维护的良好态势日益巩固。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效能目标考核,按照“半年督查、年底考评”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评定”的要求开展督促检查,对县区整体环境整治情况和示范村整治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和评比,及时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查通报,确保环境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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