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实施蓝天行动。全部取缔城市建成区低于20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已完成县城3个供热站的脱硫塔、除尘器、烟气在线检测设备安装。将秸秆焚烧易发区域按照网格化监管方案,进行分片监管管理。加强对建筑企业在建项目的施工现场的监察力度,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扬尘污染治理要求,确保城区无未遮盖裸露空地。
大力实施碧水行动。完成了海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及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对老城区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及企业进行专项清查,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企业拆除及迁建工作。
大力实施净土行动。全面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鼓励农户增施配方肥、有机肥,减少农药使用量3%。加大农用残膜回收力度,建立残膜回收激励机制,完成残膜回收235吨,回收率达到80%以上。推进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大力推行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处理”的模式,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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