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部署加强环境监管工作
发表时间:2018-02-05 10:28:00 来源: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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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环境监督管理, 做好春节区间环境监管工作,严防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环境安全,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在春节来临之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区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一是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环境监管工作。进一步增强环境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认真做好日常监管、隐患排查、问题整治和应急防范工作;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环境监管工作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确保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全面到位。 

  二是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按照“全覆盖、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积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一切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开展环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三是要加强春节期间环境安全监管工作。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采取切实措施,有效防范和处置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严厉查处一批典型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和停产整治等行政处罚措施,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值班和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制度,坚决杜绝误时、误事现象发生。 

  四是要切实做好群众饮用水源环境监管工作。强化对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全面排查环境安全隐患,严肃查处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饮用水源环境安全。 

  五是要积极推行“阳光执法”。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敷衍了事,不认真执行,走过场的执法行为要严肃批评;对环境监管不履职、履职不到位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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