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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三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
发表时间:2018-10-30 11:12:00 来源:海原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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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原县把深化改革工作作为先手棋和转变职能、释放经济发展活力的突破口,深入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积极推动机制体制创新,以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动态调整行政职权事项5次,承接行政审批职权事项35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7项,取消所有县本级行政审批收费,实行“零收费”制;对涉及行政许可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确定了县级中介服务事项42项,行政审批单位13家,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化、社会化发展;搭建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成了覆盖县乡村的宁夏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系统和行政审批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务服务和监管水平明显提高;开展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证照清理工作,清理证照事项共计132项,涉及19个部门。

二是着力深化权力清单制度改革。在全面依法清理减少行政许可事项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布了县政府部门保留2889项行政职权事项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海原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建立了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印发《海原县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对未经国务院及区级以上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服务单位已全部进驻大厅,实行一体化管理和一站式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截至目前,全县录入进驻宁夏政务服务网(海原县)事项1207项,其中969项政务服务事项可不见面办理,占比达80.3%。

三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海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成立海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承担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责,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所承担的75项行政职权已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建海原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将分散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内设机构、劳动标准、劳务派遣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职能交由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统一承担;推动卫生计生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整合海原县卫生监督所职责、原计划生育服务站承担的计划生育执法职责,组建海原县卫生计生监督所,行使卫生计生执法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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