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次: 十一届五次 编号: 204 类别: 农林水利三农问题
主 办: 科技厅
协办单位: 农牧厅;财政厅;隆德县
案 由: 关于加大中药材产业扶持力度的建议
正 文:

近年来,隆德县以创建宁夏固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目标,按照“百户加工、千户育苗、万户种植”的发展思路,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着力推进中药材产业产、加、销融合发展。2015年,建立中药材示范村21个,带动全县大田种植面积达到8.2万亩,培育发展中药材加工企业、加工作坊分别达到15家和47家,年加工各类药材3000吨以上,有力地推进了中药材产业向产、加、销全产业链发展。

为进一步减轻种植户和企业负担,促进中药材产业扩量提质增效,建议自治区对我县中药材产业给予扶持,对大田直播补贴100元/亩、大田移栽补贴300元/亩、良种繁育补贴500元/亩、林药间作补贴50元/亩,我县每年种植大田中药材8万亩,新增林药间作5万亩,需自治区补贴资金2000万元。同时将中药材加工设备纳入自治区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按照购置价的50%标准补贴,提高中药材加工转化率和产品附加值,加快中药材产业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进
程。

恳请列入自治区人大建议给予支持。

办理情况:
马存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中药材产业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药材产业是自治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之一,也是我区中部干旱带和南部山区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科技厅作为自治区中药材产业指导组牵头部门,历来高度重视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并协调推动中药材产业技术服务专家组、中药材产业协会紧紧围绕产业发展需求,积极谋划,统筹部署,与中药材主产县区密切配合,全力助推中药材产业稳步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根据您提出的建议,今年以来我们在支持隆德县中药材产业发展方面重点推动了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科技支撑。今年,按照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我们组织对自治区中药材产业技术服务专家组成员进行了重新聘任,进一步加强了专家组力量,明确了专家指导服务的职责任务,并安排了专门的专家服务工作经费。在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专项中,安排资金80万元,支持隆德县六盘山中药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实施了“六盘山区中药材标准生态种植关键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项目。在中部干旱带高效节水特色农业试点项目中,经过三年的持续支持,成功研制出中药材专用挖掘机械,日作业面积可达22亩,效率提高26%,每亩节约采挖成本300元。在自治区“十三五”农业科技重大专项中,顶层设计了《宁夏地产大宗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重大项目,计划投入财政专项资金2000万元,利用3年时间,重点开展中药材濒危资源保护利用及可持续发展,地产大宗中药材种质遴选、种子种苗繁育与规范化种植技术研究,大宗中药材有害物种危害、连作障碍预警及综合预防技术研究,道地药材商品规格、品种、质量认定标准制定,地产大宗药材生产过程质量保证体系与可追溯信息系统建立,中药材播种、采挖、除草专用机械研发等。

二是落实扶持政策。协调自治区产业办落实中药材产业补助资金500万元,其中下达隆德县130万元,占补助资金的38.5%。依托国家和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专项、科技惠民计划、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加大对中药材产业的倾斜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和支持中药材主产县区加强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规范化种植技术示范推广和中药材流通市场建设等,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企业发展中药材产业的积极性。

三是注重示范引领。支持隆德县西北药材科技有限公司、康鲜中药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立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综合示范点;组织隆德县中药材产业办公室、隆德县六盘山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等与宁夏大学教授彭励、孙兆军、戴晓华及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研究员陈君等专家合作,开展了六盘山道地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与加工、重点环节农机农艺配套等关键技术集成示范工作,为探索中药材农机、节水、农艺一体化综合生产奠定了基础。


四是加强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加强自治区中药材产业协会服务工作。目前,协会团体会员、个人会员达到300余人(家),团体会员覆盖从事中医药、中药材行业管理研究的事业单位、科研单位、生产经营型大中小企业、中医药药店等,个人会员涉及科研、教学、生产各领域。协会每月定期编印“宁夏中药材”会刊,为广大会员提供市场、技术等信息服务;并组织会员开展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外出观摩考察、产销对接等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关于自治区人大十一届五次会议
第31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科技厅:

现就马存林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中药材产业扶持力度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2016年2月,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意见》(宁政发[2016]27号),意见中提出进一步划分支农事权,“1+4”产业由自治区主抓,道地中药材等地方特色板块产业,由各市、县(区)主抓,自治区依据各市、县(区)产业规模给予切块资金支持。根据27号文件精神,今年,自治区财政厅切块下达沙坡头林业产业发展资金140万元,支持苹果产业发展。


二、关于中药材加工设备纳入自治区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方面的意见。随着我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的快速发展,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稳步提升,作为我区区域特色优势产业之一的中药材产业,规模经营、机械化作业效益日益显现。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对马铃薯、中药材等根茎类农作物生产、初加工环节的部分农机具实行累加补贴,累加补贴已达到购机价格的50%左右。但针对中药材、设施农业等区域适应性较强的生产、加工机械,由于加工企业少、品种单一、规格不统一等因素,目前,列入国家及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目录范围的机械较少。为此,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200-300万元,由自治区农牧厅牵头引进和研发适应我区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的种植、收获及初加工机械,引进与研发的机械,一旦通过鉴定,将尽快投入生产,并及时纳入自治区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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